為確保2920下放軌道,特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一、 勞動組裝:
總負責人:
運輸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成員:
現場負責人負責人員組織和現場指揮
技術負責人負責措施的貫徹和學習
二、 軌道安全技術措施:
1、 由負責人牽頭負責對所有下放及運輸所經過的道路及巷道中的信號以及防跑車裝置進行仔細的檢查并做好記錄,確認道路安全后方可進行設備的下放運輸。
2、 裝車、捆綁
(1)、捆綁時,必須由一名現場負責人員現場指揮。
(2)、人員抬運鐵道時必須有足夠的人員,平均承載能力不得超過30Kg/人,操作人員動作協調一致,由專人喊號,做到同起、同落,輕起、輕落。
(3)、捆綁時,綁在頭車和繩頭連接處,要捆綁牢固,采用22T大鏈捆綁,最多每次下放4根,下放鐵道必須將道的另一頭抬到軌道外,以免損壞托繩輪。
(4)筒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 行車不行人”制度。各片盤口由運輸信號工于井口信號工及檢身工聯系確認井筒無行人后方可下放。
(5)現場負責人檢查無誤后方可下放。
(6)放時必須有現場負責人要跟車,拿人車信號,,發(fā)現有意外時立即打停信號處理。
3、理掉道的措施:
斜井部份
(1)現場指揮者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了解斜井掉道車狀況。 根據 現場情況, 采取安全可靠的處理方法。 嚴禁盲目蠻干以免損壞設備設施, 造成事故擴大。
(2)進入斜井處理掉道車前, 現場指揮必須派專人到上、 下車場站崗,防止他人進入斜井;站崗人員必須進入躲身硐;斜井安全門必須處于關閉狀態(tài);處理掉道車現場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安全。
(3)必須用信號同上、下車場及絞車房聯系,嚴禁用口哨、敲打礦 車和軌道等方式指揮絞車司機。
(3)信號工聽到明確信號, 回鈴無誤,方可向絞車司機發(fā)信號,嚴禁信號工離崗。
(4)處理斜井掉道車人員必須站在安全位置,嚴禁站在車輛下方、 側 面及運行方向。
(5)斜井掉道車的處理,必須使用合格的爬軌器。 確需其它材料協 助處理,必須墊穩(wěn)、墊牢,有人在墊車時,嚴禁提升或下放。
(6)嚴禁人員進入礦車內、站在車輛碰頭之間;嚴禁跨越車輛、 鋼絲繩;嚴禁爬、蹬、跳車;提升或下放車輛時人員必須進入躲身硐內。
平巷部份
(1)平巷處理掉道車現場必須有班組長負責指揮,并派專人監(jiān)護安全,防止車輛傾倒。
(2)嚴禁用鋼絲繩牽引處理下道車,確需用鋼絲繩吊車,必須檢查鋼
絲繩是否牢固可靠;嚴禁人員站在車輛及受力鋼絲繩兩側,防止鋼絲繩斷裂、車輛傾倒。
(3)抬掉道車所用工器具必須牢固可靠;防止抬車工具打滑、斷裂 傷人;人員必須站在同側,嚴禁站在另一側。
(4)未盡事宜由現場指揮根據具體情況補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