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外部煙火進入礦井內,引起礦井火災或人員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發(fā)生,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1、我礦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礦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廠、矸石山、木料場等處必須有足夠、齊全的滅火器材。
2、所有井下及地面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職工作區(qū)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3、木料場、矸石山距離進風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場距離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4、嚴格執(zhí)行入井檢身制度,防止煙、火帶入井下;嚴格執(zhí)行電焊的審批制度。
5、礦井必須設地面消防水池,水量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煤場四周安設消防灑水管路,井下必須有完善的消防管路系統(tǒng)。
6、井上、下必須建立消防材料庫,材料配備要符合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中要求。
7、礦井必須做好冬季三防工作,防止煤場自燃造成大量煙火進入礦井。
8、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禁止煙火,也不準用火爐取暖。嚴禁攜帶煙草、引火物入井,井下嚴禁吸煙。
9、加強井上用電安全及井下機電設備維檢,杜絕電器失爆現(xiàn)象,無MA標志的電器設備嚴禁下井,所有電器設備保護齊全、有效。
10、井下一氧化碳、煙霧傳感器、溫度傳感器等監(jiān)控設備的布置要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并實現(xiàn)連續(xù)監(jiān)測和并網上傳。
11、加大反風設施的維護、檢修,確保反風設施的完好,并加強日常通風管理工作。
12、一旦有煙火進入礦井,必須根據現(xiàn)場情況積極救災并報告調度指揮中心,調度指揮中心根據災害情況及時通知礦值班領導,由礦值班領導確定井下人員是否升井。如煙火不能及時控制住,礦井必須立即啟動礦井災害預防處理機制。
13、井下人員必須在井下跟班領導、班隊長、瓦檢員、安全員的帶領下,按照避災路線妥善避災,并根據實際情況和地面調度指揮人員指揮確定升井路線。
14、如煙火短時不能控制并持續(xù)進入礦井,通滅隊、機電科負責必須立即啟動礦井反風系統(tǒng),將煙火排出礦井。
15、通滅隊安排瓦檢人員做好井口有害氣體的檢測工作,并及時向調度指揮中心和部領導匯報有害氣體濃度變化情況。
16、一旦煙火進入礦井引發(fā)礦井火災,必須按照礦井火災的處理機制開展,啟動火災預防、處理預案。并及時上報有關單位。
17、未盡事項按照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執(zhí)行。
常山煤業(yè)有限公司安監(jiān)科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