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目的
1、為了保證CMS1-3200/58J礦用液壓深孔鉆車在提升運輸過程中的安全,特編制此措施。
2、所有參與各專項運輸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地面搬運起吊措施:
1、必須專人指揮,指定專人對起吊索具、工器具進行檢查,不完好的嚴禁使用。
2、起吊設備的鋼絲繩扣必須用不小于Φ15.5MM的鋼絲繩插接。
3、起吊時應先試吊100mm,經(jīng)檢查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4、起吊中對起吊物,要穩(wěn)起穩(wěn)放,操作平穩(wěn)。
5、起吊的重物上面和下方嚴禁有人作業(yè),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安全位置操作,倒鏈吊掛重物時,不得松開小鏈,必須聽從施工負責人的指令操作。
6、運送裝車時,必須先清除運送路線上的行人等障礙物。
7、必須專人指揮,指定專人對機械索具、工器具進行檢查,不完好的嚴禁使用。
8、起吊物下方3米范圍內,嚴禁有人作業(yè)或逗留。
9、起吊裝車過程中嚴禁用手、腳直接推、拉起吊物,應提前系好麻繩牽拉,擺正裝車位置。
三、鉆車裝、卸車安全技術措施 :
在使用導鏈起吊鉆車、裝卸鉆車時要嚴格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導鏈裝卸車時,首先要檢查導鏈的完好情況并設專人觀山,隨時注意導鏈運行情況及周圍環(huán)境,嚴禁強拉硬扯或超載使用。若須暫時停留半空中,要把小鏈栓在大鏈上,并穿上限位銷,防止導鏈滑鏈傷人。
2. 鉤頭起吊時,用力要均勻,發(fā)現(xiàn)導鏈受力異常時要及時查明原因。
3. 起吊、拉運鉆車時,首先要保護好易受損部位,防止撞壞機器物件。直接用導鏈起吊時,人身體要躲開導鏈和被吊物體可能竄出的方向。
4. 起吊鉆車前必須發(fā)出信號,人員離開鉆車,起吊物下方或下部嚴禁站人。將吊繩逐漸張緊,使鉆車微離基面100mm左右,進行試吊,檢查物件應平衡。如有異常,立即停止吊運,將鉆車放回原處后進行處理。
5. 被吊鉆車的活動部分必須可靠固定,試吊可靠后正式起吊。
6.在任何情況下,不得用手直接接觸已被重物張緊的吊繩、吊具;嚴禁用手直接觸對接面、連接孔或縫隙。
7. 活動部分裝車前要有牢靠固定,并將各部螺絲、銷子補齊、緊固。
8. 裝車時不能裝超長、超寬、超高的物件,車體固定牢固,確保裝車、剎車質量。
捆綁:為確保設備大件在井筒及井下的運輸安全,設備部件的捆綁必須牢固可靠,捆綁時均用φ15.5mm的鋼絲繩雙股8號鐵絲進行捆綁,不準有滑動、搖動現(xiàn)象,用鋼絲繩扣及雙股8號鐵絲必須卡在設備及大件凸出部位。
設備部件捆綁完畢后,經(jīng)安全負責人和井口把鉤工一同檢查,確認無誤后,即可進行下放。由運搬隊安排把鉤工負責將鉤頭連接裝置連接好,檢查無誤后,通知信號工發(fā)出信號進行下車。運行必須平穩(wěn),正常情況下嚴禁猛放急停,避免沖擊。待到達井底車場后,必須等車停穩(wěn)后方可摘鉤頭。
11.作業(yè)前運搬隊安排專人對所用剎鉤、繩扣、信號系統(tǒng)、鋼絲繩鉤頭插銷及三環(huán)鏈和設備大件的捆綁情況等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提升。
12.提升前將鉆車上的雜物清理干凈,防止下放時雜物落入井筒。由機電科對提升絞車進行全面檢查,動力制動裝置必須靈敏可靠。
13.提升時安排專人指揮,信號工要精力集中,嚴格按指揮人員指令迅速準確傳點。井下安排專人設警戒,井口5米范圍內不得有人進出。
14.打離合操作由專人負責,井口絞車應由有豐富經(jīng)驗的老工人負責操作并持證上崗。絞車工要精力集中,認真操作,一人開車,一人監(jiān)護,提升速度不大于2m/s。
15.鉆車出入穩(wěn)繩安排專人看護,防止撞壞穩(wěn)繩。
三、井下運輸?shù)陌踩胧?br />
1.各道岔口各留一個信號工,鉆車通過時要注意觀察,發(fā)現(xiàn)意外情況立即向信號工傳遞信號,立即停車,防止發(fā)生意外情況。
2.運輸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
3.鉆車行走時保證勻速慢行,遇有風門拐彎派專人及時開關并通知前方處理沿途障礙。
4、 行走時要對行走道路進行清理,防止碰壞電纜、單體柱或其他設備,道路不夠寬、不夠高時嚴禁強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