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格落實“安全第一”的方針,根據(jù)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對回風巷道安裝使用電氣設備制定如下措施:
1、機電設備選型必須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第444條之規(guī)定,選用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電氣設備。
2、機電設備安裝位置必須頂板或支護良好,無淋水、積水,通風良好,并按規(guī)定設有良好接地。
3、設備的安裝距道軌邊緣不得小于600毫米(不影響礦車的正常運行)。
4、電纜懸掛高度符合規(guī)程要求,防止斷繩、跑車撞壞電纜。
5、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
6、使用普通型攜帶電器測量儀表時,必須在瓦斯?jié)舛?%以下的地點使用,并有專人實施監(jiān)測使用環(huán)境的瓦斯?jié)舛取?br />
7、檢修電氣設備完畢后,必須首先檢查瓦斯?jié)舛?,低?%時方可恢復供電。
8、設備保護靈敏可靠,保護整定符合要求,嚴禁甩掉保護,強行送電。
9、回風巷中的電氣設備供電的饋電開關,必須具有瓦電閉鎖保護,以保證瓦斯達到斷電濃度時切斷回風巷道中的設備電源。
10、集中配電點必須配置合格的干粉滅火器,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干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11、定期檢修電氣設備、電纜及接線盒,并加入吸潮劑,清理設備及電纜積塵。
12、所屬單位電器維修工,每班對設備進行一次專項防爆檢查,機電部防爆檢查組每月進行一次防爆性能檢查。
13、回風巷要加強巷道維修,并定期灑水滅塵,清除浮煤,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