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過程中,施工負責人必須現(xiàn)場指揮。起吊設備鋼絲繩的破斷拉力必須達到被吊物件重量的6倍。手動葫蘆起吊能力必須大于設備重量的1.5倍。鋼絲繩扣、鋼絲繩、卸扣體、連接環(huán)、手動葫蘆、滑輪等設備的承載能力必須與負荷相匹配。嚴禁超載起吊。
2、所有絞車鋼絲繩鉤頭和所有起吊用的繩扣均采用插接,采用鋼絲繩連接使用的鋼絲繩直徑不小于Φ18mm,繩頭插接長度不小于繩直徑的30倍。
3、所有使用的花欄繩扣,一端按規(guī)定插接,一端打卡子。采用鋼絲繩卡子卡接時,卡緊程度應使鋼絲繩壓扁尺寸大于1/3鋼絲繩直徑,前末端兩“U”型卡子的螺絲應卡在副繩上,使副繩不滑動,“U”型卡子不得同一方向使用。鋼絲繩繩卡使用應符合規(guī)定。
4、地面及井下每次起吊重物前,必須由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對起吊器具進行全面檢查,不合格(如不完好的手動葫蘆及損傷、變形或磨損的鋼絲繩、勾、鏈環(huán)、大鏈等)嚴禁使用。且必須設置警戒由專人統(tǒng)一指揮,信號要準確可靠。嚴禁多人指揮。
5、起吊設備時,嚴禁作業(yè)人員在設備附近行走或逗留,起吊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可靠地點進行操作。起吊過程中要設專人時刻觀察起吊裝置及用具的可靠性,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停止起吊工作,進行妥善處理,待檢查無誤后方可重新起吊。
6、井下起吊設備時,必須架設單體支柱與“π”型鋼梁形成“一梁二柱”起吊棚,兩側支設側向柱。起吊設備時,要先試吊,試吊高度為100mm時,試吊無問題后方可繼續(xù)起吊。起吊要求穩(wěn)起穩(wěn)放。
7、起吊物下5m范圍內嚴禁站人或有人工作,裝車時必須利用阻車器將平板車阻死,防止平板車在軌道上前后移動。
8、工作面設備起吊必須用2臺10噸手動葫蘆在支架前梁上起吊就位?;仫L順槽、膠帶運輸巷設備起吊時,選用π型鋼梁作為起吊梁,(根據(jù)靈州礦山機械廠提供的π型鋼梁的折斷壓力,支點距離為1m時,折斷壓力為300KN)起吊采用3.4m的л型鋼梁沿傾向架設“一梁二柱”起吊對棚做為起吊裝置,嚴禁使用巷道內的錨索、錨桿、絎架起吊設備。
9、在起吊過程中,隨時注意觀察鋼絲繩、滑輪等器具的完好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站在避開起吊物上方的安全可靠地點進行操作,嚴防設備傷人。起吊設備過程中設備下方及周圍5m內,嚴禁有人員作業(yè)、逗留或行走。
10、利用40T鏈環(huán)加繩扣起吊時,鏈環(huán)必須穿入連接環(huán)內,連接環(huán)要用螺栓封口,并帶緊螺帽。
11、在斜巷內、工作面內起吊時,起吊人員要站在起吊設備的斜上方的安全地點進行起吊、班工長親自指揮,同時指派專人觀察起吊用一梁二柱對棚、頂板情況、起吊裝置及起吊用具的可靠性,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停止作業(yè),處理好后方可重新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