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山電壓等級
礦山供配電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如下:
(1)露天礦和地下礦地面高壓電力網(wǎng)的配電電壓,一般為6kV和1 0kV。井下高壓配電,一般為6kV。
(2)露天礦場和地下礦山的地面低壓配電,一般采用380V和380V/220V。井下低壓網(wǎng)路的配電電壓,一般采用380V或220V。
(3)井下照明電壓,運輸巷道、井底車場,應不超過220V;采掘工作面、出礦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間,應不超過36V;行燈電壓應不超過36V。
(4)手持式電氣設備電壓,應不超過127V。
(5)電機車供電電壓,采用交流電源應不超過380V;采用直流電源應不超過550V。
2.礦山電氣安全基本措施
礦山電氣安全的基本措施包括直接觸電防護措施、間接觸電防護措施、電氣作業(yè)安全措施、電氣安全裝置、電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氣安全用具、電氣火災消防技術、組織電氣安全專業(yè)性監(jiān)督檢查、做好電氣作業(yè)人員的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標志等。
礦山電氣網(wǎng)絡的保護主要有保護接地、漏電保護、過流保護。礦井內電壓在36V以上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電纜的配件、金屬外皮等都必須有保護接地。
漏電保護器在設備或線路漏電時,通過保護裝置的檢測機構獲得異常信號,促使執(zhí)行機構動作自動切斷電源。井下低壓電網(wǎng)的漏電保護裝置,一般是在電源端裝設一臺漏電繼電器,對電網(wǎng)絕緣進行監(jiān)視。
所有的電氣設備和供電線路都必須有可靠的過流保護。過流保護包括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過載保護)和斷相保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