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
第5號
《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已經2006年3月2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局長??李毅中?
二○○六年四月五日
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guī)范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行為,防止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是指《條例》附表確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非藥品類主要原料和化學配劑。
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見本辦法附表《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分類和品種目錄》。
《條例》附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調整或者《危險化學品目錄》調整涉及本辦法附表時,《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分類和品種目錄》隨之進行調整并公布。
第三條國家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對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實行許可證管理,對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實行備案證明管理。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的審批和許可證的頒發(fā)工作。
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第二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和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的備案證明頒發(fā)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的備案證明頒發(fā)工作。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監(jiān)督、指導全國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執(zhí)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產、經營許可
第五條生產、經營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必須取得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生產、經營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分別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九條規(guī)定的條件。
第七條生產單位申請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應當向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兩份);
?。ǘ┥a設備、倉儲設施和污染物處理設施情況說明材料;
?。ㄈ┮字贫净瘜W品管理制度和環(huán)境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ㄋ模┌踩a管理制度;
(五)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和技術、管理人員具有相應安全生產知識的證明材料;
?。﹩挝环ǘù砣嘶蛘咧饕撠熑撕图夹g、管理人員具有相應易制毒化學品知識的證明材料及無毒品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ㄆ撸┕ど虪I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ò耍┊a品包裝說明和使用說明書。
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的,還應當提交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復印件),免于提交本條第(四)、(五)、(七)項所要求的文件、資料。
第八條經營單位申請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應當向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ㄒ唬┓撬幤奉愐字贫净瘜W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一式兩份);
?。ǘ┙洜I場所、倉儲設施情況說明材料;
?。ㄈ┮字贫净瘜W品經營管理制度和包括銷售機構、銷售代理商、用戶等內容的銷售網絡文件;
?。ㄋ模﹩挝环ǘù砣嘶蛘咧饕撠熑撕弯N售、管理人員具有相應易制毒化學品知識的證明材料及無毒品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ㄎ澹┕ど虪I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六)產品包裝說明和使用說明書。
屬于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還應當提交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免于提交本條第(五)項所要求的文件、資料。
第九條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及文件、資料,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分別處理:
?。ㄒ唬┥暾埵马棽粚儆诒静块T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出具不予受理的書面憑證;
?。ǘ┥暾埐牧洗嬖诳梢援攬龈腻e誤的,應當允許或者要求申請人當場更正;
?。ㄈ┥暾埐牧喜积R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ㄋ模┥暾埐牧淆R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補正的,自收到申請材料或者全部補正材料之日起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