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火災的火源一般分為明火、沖擊、摩擦、絕熱壓縮高溫表面、熱射線、電氣火花、靜電火花、自燃發(fā)熱等。
1.明火
主要是指生產過程中的加熱用火、維修焊割用火及其他火源,是導致火災最常見的原因。屬于明火范圍控制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加熱用火的控制。加熱易燃物料時,要盡量避免采用明火設備,而宜采用
蒸汽或其他載熱體加熱。明火加熱設備的布置,應遠離可能泄漏易燃氣體或蒸氣的工藝設備和貯罐區(qū),并應布置在其上風向或側風向。但對有飛濺火花的加熱裝置,應布置在上述設備的側風向。如果存在一個以上的明火設備,應將其集中布置在裝置的邊緣。
(2)維修焊割用火的控制。焊接切割時,飛散的火花及金屬熔融碎粒的溫度高
達1500~2000℃,高空作業(yè)時飛散距離可達20m遠,此類用火除用于正常停工、檢修外,還往往被用來處理生產過程中臨時堵漏,或在生產現(xiàn)場增加必要的設施,所以這類作業(yè)多為臨時性的,容易成為起火原因。因此,在焊割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①在輸送、盛裝易燃物料的設備、管道上,或在可燃可爆區(qū)域內動火時,應將系統(tǒng)和環(huán)境進行徹底的清洗或清理。如該系統(tǒng)與其他設備連通時,應將相連的管道
拆下斷開或加堵金屬盲板隔絕,再進行清洗。然后用惰性氣體進行吹掃置換,氣體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焊。同時,可燃氣體應符合“爆炸下限大于4%(體積分數(shù))的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應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的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應小于0.2%”的標準。
②動火現(xiàn)場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將可燃物品清理干凈。在可能積存可
燃氣的管溝、電纜溝、深坑、下水道內及其附近,應用惰性氣吹掃干凈,再用非燃體進行遮蓋。
③氣焊作業(yè)時,應將乙炔發(fā)生器放置在安全地點,以防回火爆炸傷人或將易燃物引燃。
④電焊線破殘應及時更換或修理。不得利用與易燃易爆生產設備有聯(lián)系的金
屬構件作為電焊地線,以防止在電路接觸不良的地方產生高溫或電火花。
(3)其他明火的控制
①用明火熬煉瀝青、石蠟等固體可燃物時,應選擇在安全地點進行,要防止煙道飛火、熱鍋破損、過滿外溢。
②吸煙易引起火災。應禁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
③機動車輛排氣管噴火、電瓶車打火,會引燃可燃性氣體。為防止汽車、拖拉機等機動車排氣管噴火,可在排氣管上安裝火星熄滅器,電瓶車應嚴禁進人可燃可爆區(qū)。
2.摩擦與沖擊
機器中軸承等轉動的摩擦、鐵器的相互撞擊或鐵制工具打擊混凝土等都可能
產生火花,因此,轉動部分要保持良好的潤滑。危險場所要用銅制工具。有資料認為,在有可燃氣體的場合,必須嚴禁使用含鎂或鋁的輕合金制作工具,因為此類輕合金制品與鑄鐵撞擊所產生的火花,比鐵與鐵的撞擊更容易點燃周圍的可燃氣體。此外,當可燃氣體從管道或容器裂口處高速噴出時夾帶的鐵銹與器壁摩擦會變?yōu)楦邷氐牧W樱瑯右部赡芤鸹馂摹?/span>
3.其他火源
(1)高溫表面:要防止易燃物料與高溫容器、管道、機泵等設備的外表面相接觸,可燃物的排放口應遠離高溫表面,高溫表面要有完好的隔熱保溫設施。
(2)自燃發(fā)熱:自燃發(fā)熱是指可燃物本身內部發(fā)生化學、物理、生化作用放出
氧化熱、吸附熱、聚合熱,并能使熱能積蓄,而使可燃物溫度上升的一種現(xiàn)象。當其溫度超過自燃點時,就會自行燃燒。常見的自燃起火物質有煤粉、油抹布、油棉紗等。這些物質不能堆積過多,要放置在安全地點并及時進行處理。
(3)絕熱壓縮:氣體的絕熱壓縮能使溫度上升,亦可導致可燃物著火。如氫氣
或乙炔等從高壓容器內急劇噴射到空中時,因噴流猛撞空氣而使其在一瞬間受到絕熱壓縮,空氣與噴出氣團的接觸面溫度上升,產生自燃著火。另外,高壓氧氣容器的閥口處嚴禁沾油,因為在開閥的一瞬間,會發(fā)生絕熱壓縮,氧氣溫度上升,使油料在氧氣中劇烈燃燒而造成事故。
(4)熱射線:紫外線有促進化學反應的作用。紅外線眼睛雖然看不到,但有溫度效應,長時間局部加熱也會使可燃物起火。直射陽光通過凸透鏡、圓形燒瓶會發(fā)生聚焦作用,其焦點可成為火源。氯氣與乙炔、乙烯或氫氣混合,遇陽光作用能發(fā)生化學反應而爆炸。盛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鋼瓶在陽光下曝曬,由于容器內壓力升高而可能造成容器爆裂。油罐火災的輻射熱導致鄰近貯罐側壁溫度上升而被烤爆或引燃溢出罐外的蒸氣,有可能會造成二次災害。遇陽光曝曬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物品,應采取避光措施,為避免熱輻射,可采用噴水降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