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下建筑的防火安全工作
(一)地下建筑設計時的防火要求
1.限制地下建筑的使用范圍
為了保障地下建筑安全,不得將有爆炸危險的車間和倉庫設在地下建筑內。因為一旦發(fā)生火災,引爆爆炸品,不僅使地下建筑本身遭破壞,而且地下室上部的建筑的也會遭到嚴重破壞。所以地下建筑應適用于商店、醫(yī)院、旅館、餐廳、展覽廳、電影院、禮堂、舞廳等。
2,地下建筑內嚴禁使用液化石油和燃點小于60℃的液體
因為液化石油氣和燃氣小于60℃的液體火災危險性大,一旦漏液跑氣,容易積聚在室內地面處,難以散發(fā)排出,容易達到爆炸濃度,會發(fā)生爆燃。
3.人員密集場所盡量設置在地下建筑上層
地下建筑一旦失火,濃煙易積聚在通道口、樓梯口或階梯口,嚴重妨礙人員安全疏散。因此人員密集場所,如:餐廳、會議室、電影院等場所宜設置在地下一層。地下二層及二層以下各層可分別布置停車場、倉庫等。
4.變電、發(fā)電設施不宜設在人多場所和出口
地下建筑設置油浸電力變壓器和自備發(fā)電的設備,不宜布置在人員集中場所和人流集中的出口。
5.合理確定防火間距
可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或《高層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耐火等級應為一級
地下建筑的耐火等級應取一級,這是由于地下建筑的特殊要求所需要的。采用的建筑構件應當是耐燃的,地下建筑的性質不同于其他一般地下建筑工程,采取較高的耐火等級是應當?shù)摹?/p>
(二)設置防火分區(qū)
對于大型地下建筑,由于人員密集,可燃物較多或火災危險性較大,應該采用防火墻、電動防火大門將大空間劃分成若干個防火分區(qū),這樣火災發(fā)生時,各個防火分區(qū)各自成為獨立空間,以控制火勢蔓延,將火勢控制在較小的范圍內,以利撲滅。防火分區(qū)面積應考慮有無自動噴水滅火裝置和使用性質來確定,按防火規(guī)范要求來落實。
防火分區(qū)在構造上應注意:
1.管道穿越防火墻、樓板及設有防火門的隔墻時,應用非燃材料將管道周圍空隙緊密堵塞;
2,通過防火墻或設有防火門的隔墻下的地溝,應將防火墻或隔墻伸至地溝地板;
3.當風道通過防火墻或設有甲級防火門的隔墻時,應采取阻火措施。
防火分區(qū)應在人防工程的入口最后一道密閉門的范圍內劃分。水泵房、污水泵房、廁所、盥洗間的面積可不計入防火分區(qū)的面積之內。
(三)設置排煙分區(qū)
地下建筑需要設排煙設施的部位,應劃分防煙分區(qū),每個防煙分區(qū)的使用面積不應超過400平方米。但當頂棚或頂板高度在6米以上時,可不受此限制。
防煙分區(qū)的設置不得跨越防火分區(qū)。在設計時,防煙分區(qū)的設計,應結合防火分區(qū)的設計進行,一般說來,一個防火分區(qū)就可以作為一個防煙分區(qū)來設計。防煙分區(qū)的形成一般有擋煙垂壁、防火門、送風排煙機械等。
對設置排煙設施的走道,凈高不超過6米的房間,應采用擋煙垂壁、隔墻或從頂棚突出不小于0.5米的梁劃分防煙分區(qū),梁或垂壁至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1.8米。
擋煙垂壁是防火卷簾、固定或活動的擋煙板的總稱。應用非燃燒材料制做,具有良好的氣密性。
排煙方法可考慮自然排煙法或機械排煙法。自然排煙法是利用地下建筑的通風窗口、豎井,形成氣體對流,排出煙霧。此法時間長,效果差。
機械排煙效果好,可結合排風系統(tǒng),設置若干個排煙分區(qū),使之有組織地排出煙霧,防止擴散。排煙分區(qū)應根據(jù)不同使用要求,一般埋地較深,使用范圍較狹小的地下建筑,可采用通光窗口、通風豎井-孔洞自然排煙,人員較少或空間劃分較小的地下建筑,可將大空間密閉以防煙氣擴散。
機械排煙通常采用對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以送風加壓排煙,對火災室則采取強制狀減壓方式用風機排除煙氣,使樓梯間和主要疏散通道無煙氣危害。
(四)采用耐火裝飾材料
地下建筑主體結構材料必須是耐燃的。內部裝飾材料也應采用不燃或耐燃的材料,或用防火涂料,使其具有難燃的性能后方可采用。不宜用燃速快、燃點低的石膏板等,對防火是大有裨益的。地下建筑用可燃材料作裝飾,后果不堪設想。日本有一間大不過10平方米的小屋發(fā)生了一起小火災,僅僅燃燒了半只化纖和棉花混紡的靠墊,結果使屋內熟睡的人全部中毒身亡。
(五)設置自動報警和滅火裝置
火災多數(shù)發(fā)生在夜間,一般是在起火20—40分鐘后才發(fā)覺,并且是在人們毫無準備情況下發(fā)生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火勢已開始蔓延,極易造成大火。針對這種特點,地下建筑設計應考慮自動報警和滅火裝置。自動報警可用火災探測報警裝置(感煙、感溫、感光、可燃氣體和復合式探測器)和自動噴水滅火設備,以及早發(fā)現(xiàn)火災、撲滅火災,及時通報消防控制室。
自動報警裝置應具備接收火災報警,指示安全疏散,開啟消防水泵,啟動固定滅火裝置,啟動防排煙設備及關閉防火門等聯(lián)動的多種功能。一般地下建筑可設置常用的消火栓、泡沫滅火設備等,有特殊要求的地下建筑宜用泡沫滅火或二氧化碳滅火,面積較大而危險較多的地下建筑,最好設置滅火裝置。自動滅火裝置與火災自動探測裝置聯(lián)動,當火災時報警探測系統(tǒng)動作,自動啟動滅火(或手動)消防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