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的主要起火原因
1、 生活用火不慎。生活用火不慎主要是反映在炊事、采暖、照明等用火過程中失去控制。一種是居住在寺院內(nèi)的人員自身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災;另一種是與寺院毗鄰的建筑不慎起火并殃及寺院。
2、 電氣火災。線路老化,絕緣破損,引起短路起火;電氣設備使用時間過長,導致溫度過高起火;照明燈距離木屋架或可燃物等過近,因長時間烘烤而起火;隨意增加用電負荷,因導線截面過細難以承擔較大的電流的作用而引起火災等。
3、 小孩玩火、吸煙不慎也是寺院火災的原因之一。
4、 宗教活動用火不慎。在寺院內(nèi)進行宗教活動時,需要燃燭、點酥油燈、燒香等?;鹪春涂扇嘉锿瑫r存在,稍有不慎就可以引起火災。
5、 雷擊。由于沒有安裝避雷設施,或者雖然安裝避雷設施,而設計、安裝不當,而遭到雷擊。
6、 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主要是指在寺院內(nèi)進行生產(chǎn);在寺院內(nèi)隨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在寺院保護區(qū)內(nèi)搭建易燃建筑等。
寺院防火的主要方法
一、增強僧侶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預防火災的自覺性。寺院職能部門要經(jīng)常利用誦經(jīng)等機會,經(jīng)常向廣大僧侶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使僧侶念好"佛經(jīng)"的同時念好"消防安全經(jīng)"。
二、建章立制、明確責任。各寺院應認真貫徹《消防法》,主動配合消防機構加強寺院消防安全管理,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自上而下負責寺院消防工作,逐級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結合本寺院的規(guī)模和特點制定出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加強消防設施建設,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地處偏遠的寺院,應修建消防蓄水池,準備水缸、水桶、沙石以備滅火。有條件的寺院應在主要建筑內(nèi)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系統(tǒng)。在郊野、山區(qū)的寺院應配備常用滅火器材和因地制宜地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四、建立僧侶義務消防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有些寺院距公安消防隊較遠,部分偏遠地區(qū)甚至根本無公安消防隊,水源缺乏,發(fā)生火災后只能靠自救。在這些寺院建立一支僧侶義務消防隊,經(jīng)過消防專業(yè)培訓,使每個義務消防隊員都會防火安全檢查,掌握撲救火災的一般技能、會保養(yǎng)維護消防器材,上崗執(zhí)勤。
五、加強用火用電管理。寺院古建筑內(nèi)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電氣線路,應用金屬管穿管敷設,不得將電線直接敷設在梁、柱等可燃構件上;燃燈、點燭等用火應規(guī)定地點和位置,并指定專人負責看管;所有的香、燭、燈火嚴禁靠近帳幔、幡幛等可燃物;除"長明燈"在夜問有人巡查外,香、燭必須在人員離開前熄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