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化學危險物質分類
???? 化學危險物質種類繁多,具有各自的物理、化學反應。有不少化學物品在受熱、摩擦、震動、撞擊、接觸火源、日光曝曬、接觸空氣等條件下,會引起燃燒、爆炸、腐蝕和中毒等事故。這些化學危險物品視其性質、形態(tài)和發(fā)生事故的危險程度,在我國現(xiàn)行的法規(guī)中,大致分為以下十類:
???? 第一類,爆炸性物質。爆炸性物質受高熱、摩擦、撞擊、震動的影響或一定物質的激發(fā)作用,能發(fā)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氣體的體積急劇增加,壓力增大,從而引起爆炸。
???? 第二類,氧化劑。氧化劑按其化學組成可分為無機氧化劑和有機氧化劑。兩種氧化劑按其氧化性強弱分為一、二兩個級別。
???? 第三類,可燃氣體??扇細怏w按其爆炸濃度下限,劃分為一、二兩個級別。
???? 第四類,自燃性物質。自燃性物質劃分為一、二兩個級別。
???? 第五類,遇水燃燒物質。遇水燃燒物質按其危險程度劃分為一、二兩個級別。
???? 第六類,易燃和可燃液體。易燃和可燃液體按其閃點劃分為一、二兩個級別。
???? 第七類,易燃和可燃固體。易燃和可燃固體按其危險程度劃分為一、二兩個級別。
???? 第八類,毒害性物質。毒害性物質按其性質劃分為以下4種:(1)無機劇毒物質;(2)有機劇毒物質;(3)無機有毒物質;(4)有機有毒物質。
???? 第九類,腐蝕性物質。
???? 第十類,放射性物質。
??? 四、易燃易爆物質
??? 防火防爆工作有很強的針對性,必須有的放矢地進行,才能取得成效。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認清哪些物質具有易燃易爆的特點。
??? (一)可燃氣體。是指凡遇明火、受熱或當氧化劑接觸能著火、爆炸的氣體。根據其爆炸濃度下限的不同,分為兩級。一級可燃氣體,為爆炸濃度下限低于10%的可燃氣體。例如,氫氣、甲烷、乙烯、乙炔、環(huán)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氫、水煤氣和天然等絕大多數可燃氣體。
??? 二級可燃氣體爆炸濃度下限等于和高于10%的可燃氣體。例如,氨氣、一氧化碳和發(fā)生爐煤氣等少數可燃氣體。在實際生產、儲存和使用中,將一級可燃氣體歸為甲類火災危險品,二級可燃氣體歸為乙類火災危險品。
??? (二)可燃粉塵。凡是顆粒微小,遇著火源能發(fā)生燃燒、爆炸的固體物質,都稱為可燃粉塵。例如,在加工麻、煙、糖、谷物、硫、鋁等物質的過程,粉碎、研磨、過篩等操作時所產生的粉塵,就其理化性質來說,比原來生成物質的火災危險性要大得多,在一定條件下能夠爆炸??扇挤蹓m爆炸要具備三個條件:(1)粉塵本身具有爆炸性;(2)粉塵須懸浮在空氣中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3)有足以引起粉塵爆炸的熱能源。
??? (三)自燃性物質。凡是不需要外界火源的作用,本身與空氣氧化或受外界溫度、濕度的影響,即可發(fā)熱并積熱散達到自燃點而引起燃燒的物質,都稱為自燃性物質。自燃性物質按其發(fā)生自燃的難易程度劃分為兩個級別。一級自燃物質,化學性質比較活潑,在空氣中易氧化分解,易于自燃,而且燃燒猛烈,危險性大。如黃磷、三乙基鉛、硝化纖維和鋁鐵溶劑等。二級自燃物質,在空氣中氧化比較緩慢,自燃點較低,在積熱不散的條件下能夠自燃。如油紙、油布等含有油脂的物品。在實際生產、儲存和使用中,將一級自燃物質歸為甲類火災危險品,二級自燃物質歸為乙類火災危險品。
??? (四)遇水燃燒物質。凡是能與水發(fā)生劇烈反應放出可燃氣體,同時放出大量熱量,使可燃氣體溫度猛升到自燃點,從而引起燃燒爆炸的物質,都稱為遇水燃燒物質。遇水燃燒物質按遇水或受潮后發(fā)生反應的強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劃分為兩個級別。
??? 一級遇水燃燒物質,與水或酸反應時速度快,能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熱量大,極易引起自燃或爆炸。如鋰、鈉、鉀、銣、鍶、銫、鋇等金屬及其氫化物等。
??? 二級遇水燃燒物質,與水或酸反應時的速度比較緩慢,放出的熱量也比較少,產生的可燃氣體,一般需要有水源接觸,才能發(fā)生燃燒或爆炸。如金屬鈣、氫化鋁、硼氫化鉀、鋅粉等。
??? 在實際生產、儲存與使用中,將遇水燃燒物質都歸為甲類火災危險品。
??? (五)燃燒液體。凡遇火、受熱或與氧化劑接觸能燃燒爆炸的液體,都稱為燃燒液體。燃燒液體按其閃點大小,劃分為易燃液體和可燃液體兩種。
??? 1.易燃液體。系指閃點等于和低于45的燃燒液體。這類液體劃分為兩個級別。
??? 一級易燃液體,指閃點低于28的易燃液體。如汽油、酒精、丙酮和苯等。
??? 二級易燃液體,指閃點介于28~45的易燃液體。如煤油、松節(jié)油。醋酸等。
??? 2.可燃液體。系指閃點高于45的燃燒液體。如丁醇、柴油、乙二醇、苯等。
??? 在實際生產、儲存和使用中,將一級易燃液體歸為甲類火災危險品;二級易燃液體和閃點低于60的可燃液體歸為乙類火災危險品;可燃液體和閃點等于和高于60歸為丙類火災危險品。
??? (六)燃燒固體。凡遇火、受熱、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接觸能燃燒的固體物質,統(tǒng)稱為燃燒固體。燃燒固體按其熔點、燃點或閃點的高低不同,劃分為易燃固體和可燃固體兩種。
??? 1.易燃固體。指高熔點固體(燃點在300以下)、低熔點固體(閃點在100以下),并作為化工原料和制品使用的燃燒固體。按其燃燒易程度劃分為兩個級別。
??? 一級易燃固體,燃點低,易于燃燒或爆炸,且燃燒速度快,并能放出劇毒氣體。它們大體是這樣一些物品:①磷與磷的化合物,如紅磷、三硫化磷等;②硝基化合物,如二硝基甲苯、二硝基萘等;③其他,如含氮量在12.5%以下的硝化棉、氨基化鈉、重氮氨基礎苯、閃光粉等。
??? 二級易燃固體,燃燒性能比一級易燃固體差,燃燒速度較慢,燃燒產生毒性較小。它們大體包括下列一些物品:①各種金屬粉末,如鎂粉、鋁粉、錳粉等。②堿金屬氨基化合物,如氨基化鋰、氨基化鈣等。③硝基化合物,如硝基芳烴、二硝基丙烷等。④硝化棉制品,如硝化纖維漆布、賽璐珞等。⑤萘及其衍生物,如萘、甲基萘等。⑥其他,如硫磺、生松香、聚甲醛等。
??? 2.可燃固體。指高熔點固體(燃點在300以上)、低熔點固體(閃點在100以上),并作為化工原料和制品使用的燃燒固體,以及燃點在300以下的天然纖維及其農副產品。
??? 在實際生產、儲存和使用中,將一級易燃固體歸為甲類火災危險品,二級易燃固體歸為乙類火災危險品,可燃固體則歸為丙類火災危險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