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建筑施工過程中坍塌倒塌的安全技術措施主要有:
1、在土方工程施工前,應詳細分析與核查各項技術資料(如實測地形圖、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資料、原有地下管道、電纜和地下構筑物資料集土石方工程施工圖等),進行現(xiàn)場調查并根據(jù)現(xiàn)有施工條件,制定合理地土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如需邊坡支護則應根據(jù)相應規(guī)范進行設計。
2、挖土深度超過1.5m時,應根據(jù)土質情況按規(guī)定放坡或加設支撐。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再基坑(槽)邊沿設立兩道防護欄,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夜間加設紅色燈標志。
3、開挖的基坑(槽)應與臨近建筑物保持一定得距離和坡度看,以免在施工時影響臨近建筑物的穩(wěn)定。如不能滿足要求,必須采用有效的技術措施,并報上級安全技術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中要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
4、挖基坑時,施工人員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機械挖土時,挖掘機間距應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yè)。
5、挖土時,如發(fā)現(xiàn)邊坡有裂痕或有土粒連續(xù)滾落時,施工人員應立即撤離施工現(xiàn)場,并應及時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
6、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業(yè)安全有關規(guī)定。
7、必須在雨季進行基坑施工時,應在距基坑邊一定距離(如1m)處挖排水溝或筑擋水堤,防止雨水灌入基坑??拥姿闹茉O置集水坑和引水溝,并將積水及時排出。當基坑開挖處于地下水位以下時,應采取適當?shù)慕档偷叵滤坏拇胧?br />
8、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擾動,基坑挖好后要盡量減少暴露時間,及時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進行下一道工序,要預留15~30cm厚的覆蓋土層,待基礎施工時再挖去。
拆除作業(yè)坍塌倒塌事故防范措施
拆除作業(yè)防止坍塌倒塌事故的主要措施有: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對建筑物的現(xiàn)狀進行詳細調查,并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jīng)總工程師批準后,才可以動工。較簡單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再工程負責人員的統(tǒng)一領導和經(jīng)常監(jiān)督下進行。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管道、水道、供熱設備等干線與該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者遷移。
作業(yè)人員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站在腳手架或者其他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上操作。
拆除建筑物,應該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樓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發(fā)生坍塌。
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掉后才能拆除。
8、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采用推倒方法的時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1/3。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
(2)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
(3)建筑物推倒前,應該發(fā)出信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安全地帶后,才能進行。
9、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的時候,應該按照有關爆破的規(guī)定執(zhí)行,拆除建筑物部分結構的時候,在爆破前,應該保證其他結構部分的良好狀態(tài)。爆破后,如果發(fā)現(xiàn)保留的結構部分有危險征兆,要在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工作。
10、拆除建筑物的時候,樓板上不許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發(fā)生危險。
11、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流下。拆下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繩或者起重機械及時吊下或者運走,禁止向下拋擲。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別堆放于一定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