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站在腳手架或其他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上操作。
2、拆除建筑物,應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發(fā)生坍塌。
3、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主體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4、拆除建筑物的時候,樓板上不許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發(fā)生危險。
5、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溜下。拆下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繩或者起重機械及時吊下或運走,禁止向下拋擲,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別堆放于一定的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