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路及基坑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
1、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采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應急措施,嚴格參照項目部管線交底書做好管線保護。
2、施工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組織對施工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就基礎施工的各項安全技術要求,做出詳細交底說明,交底要分不同工種和不同對象進行,內(nèi)容要有針對性,明確告知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并采用書面形式,雙方簽字確認。
??? 3、場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區(qū)域內(nèi),要挖臨時排水溝。
??? 4、夜間施工時,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錯挖或超挖。施工場地應根據(jù)需要安裝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設置明顯標志;基坑上下設置扶梯。
5、坑槽施工,經(jīng)常檢查邊壁土質及支撐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jù)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的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lián)系。
6、空壓機、榔頭機應有專人管理,經(jīng)常檢查,不得帶病使用。空壓機槍頭螺絲應旋緊,防止皮管脫落傷人。
7、施工人員在砌石板、側石、平石作業(yè)時,戴好手套;夏天施工時,嚴禁赤膊和穿短褲、涼鞋工作。
8、打夯作業(yè)時,操作人員必須了解打夯機的性能、原理及操作方法,常維修,不得在斜坡、堅硬場地、軟硬不勻或高低不平的場地進行夯實,以防止夯機側倒翻傷人。
9、施工現(xiàn)場臨時安裝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要求,并配置專職電工管理,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接電、拉線。
10、在有車輛通行的道路施工時,要留有必要的車道寬度,且必須安排工地糾察維持交通,保證施工現(xiàn)場交通安全。
(五)橋梁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在鉆孔樁施工中,施工順序、機具位置,泥漿池及沉淀出渣路線、操作人員位置,場內(nèi)運輸,供水供電線路等,都必須符合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規(guī)范要求。
2、施工作業(yè)區(qū)設置明顯的標志且與非作業(yè)區(qū)嚴格隔離,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
3、鉆孔樁機在陸地或水上作業(yè)時,必須設置堅固穩(wěn)定的工作平臺,并經(jīng)驗收合格。
4、護筒埋設嚴格按樁位中心軸線和垂直位置進行,埋設深度必須確保成孔過程中不發(fā)生筒邊竄水造成坍孔事故。因A15公路道路右側有架空線和管線橋,確保管線在鉆孔樁成孔過程中的安全,埋設后的護筒上加蓋。
5、鉆孔就位,機架不能靠在護筒上,以免機械振動引起護筒漏水導致坍孔,造成事故。
6、機械操作人員在施工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準隨便離開崗位,經(jīng)常注意機械運轉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糾正或停機,做到嚴格服從指揮信號,持證謹慎操作。
7、機械作業(yè)場地設置防雨棚,防墜區(qū)域設置防墜棚,機棚內(nèi)應有良好的通風、采光、防凍設施;并應有良好的排水條件,不得有積水,機械經(jīng)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前項目施工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的交底,使操作人員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明確操作規(guī)程,遵守現(xiàn)場安全規(guī)則。
8、按照三相五線制、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原則設置現(xiàn)場臨時用電。并對所有用電設施(包括變配電裝置、架空線路或電纜干線的敷設、分配電箱等),在通電投入使用前,按臨時用電施組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通電使用;施工過程中的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接零),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9、夜間施工,配置足夠的照明,照明燈高度大于或等于3m,其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保護接地(零)。
10、鉆機各類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
11、水中作業(yè)時,所有人員必須穿上救生衣,正確使用勞防用品。
12、打樁前場地應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進行平實,地下不得有障礙物。在基坑和圍堰內(nèi)打樁,應配備足夠的排水設備。
13、打樁機周圍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嚴禁閑人進入。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在距樁錘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
14、打樁機安裝時,應將樁錘運到樁架正前方2m以內(nèi),嚴禁遠距離斜吊。
15、嚴禁吊樁、吊錘、回轉和行走同時進行。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
16、打樁作業(yè)時對距離打樁小于20米的管線,采取保護措施,用開挖防震溝或將管線開挖全部暴露,開挖深度至管線底部向下不小于1米,消除打樁時的土壤擠壓影響,特殊情況需經(jīng)項目部批準同意,方可打樁。
17、打樁機起落機架時,應設專人指揮,拆裝人員應互相配合,指揮旗語、哨音準確、清楚。嚴禁任何人在機架下穿行或停留。
18、打樁作業(yè)時,嚴禁在樁機垂直半徑范圍以內(nèi)和樁錘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19、方樁等進場材料設備等要堆放整齊,工作完工時現(xiàn)場清理干凈,做到工完場清。
20、操作人員應遵守保養(yǎng)制度,認真做好各級保養(yǎng),保持施工機械處于完好狀態(tài),填寫運轉、維護修理情況記錄,嚴禁 “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使用機械。電動工具發(fā)生故障應由電工負責維修,修復后應經(jīng)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樁機應有避雷措施。
21、打樁施工前應對臨近的建筑物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施工時應隨時進行觀測。
22、樁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5%方可起吊,100%方可運輸和打樁。樁在起吊和搬運時,必須做到吊點符合設計要求,如設計沒有提出吊點要求時,當樁長在16m內(nèi),可用一個吊點起吊,吊點位置在樁端至入0.29 樁長處。
23、樁的堆放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場地應平整、堅實,不得產(chǎn)生不均勻下沉。
2) 墊木與吊點的位置應相同,并應保持在同一平面內(nèi)。
3) 同樁號(規(guī)格)的樁應堆放在一起,樁尖應向一端,便于施工。
4) 最下層的管樁使用鋼板連接固定,防止?jié)L動。
24、本工程立柱腳手架采取φ48×3.5腳手鋼管及相應的扣件進行搭設,為雙排腳手架,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25、立桿的基礎必須平整,回填土應夯實,每根立桿底部必須設置底座或墊板,墊板的厚度不上于5cm,且為統(tǒng)長木板,其長度至少能夠到兩跨(根)立桿。
26、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并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窟吰律戏降牧U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
27、腳手架底層步距不大于2m。
28、立桿接頭上的扣件交錯布置:兩根相鄰桿件的接頭不得設置在同步同跨內(nèi),同步內(nèi)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至主接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立桿的頂端宜高出作業(yè)面1.5m。
29、防護欄桿(橫桿)和擋腳板的搭設符合下列要求:
(1)防護欄桿和擋腳板搭設在外立桿的內(nèi)側;
(2)上欄桿上皮高度為1.2m;
(3)擋腳板的高度不應小于180mm;
(4)中欄桿應居中設置。
30、腳手架施工面外側及危險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安全警告標志;架體內(nèi)設滅火器材,夜間腳手架施工必須配備足夠的照明。
31、腳手架拆除時,必須設立警戒區(qū)并有專人看管,自上而下,逐步下降進行,在拆除時嚴禁向下拋擲物件,并做好落手清工作。拆除涉及相鄰腳手架時,必須保證相鄰腳手架各類桿件及防護設施的完善。
32、超過2米,必須用φ48鋼管、密目網(wǎng)進行臨邊圍護,無臨邊圍護,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落實防護措施。
(七)施工安全用電措施
1、建立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各工區(qū)設立專職的值班電工,配合安全員對臨時用電進行管理。值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經(jīng)常對現(xiàn)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定期測試電氣絕緣、接地接零電阻、漏電保護器等開關是否完好。并做好業(yè)內(nèi)資料,臺訊季節(jié)要強化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限期整改。
2、建立對總配電室、各路配電箱、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檢查、維修、保養(yǎng)等安全管理制度,嚴禁電氣設備帶病運行。
3、每臺電氣設備必須執(zhí)行三級配電、二級漏電保護裝置。
4、每臺電氣設備應用各自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用同一只開關箱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
5、電源進線電纜應遵循下進上出的原則,在箱內(nèi)經(jīng)固定后分別接配電箱的
L、N、PE各端。視負載額定容量,正確選擇熔體,使熔斷器可靠的、有效的起到短路保護和斷開點的作用。熔體應采用合格的鉛合金熔絲,嚴禁用鐵絲、鋁絲等非專用熔絲替代,嚴禁用多股熔絲代替一根較大的熔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