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 路與 路,總建筑面積 m?,地下1層,建筑面積 m?,地上面積 m?,共 棟 層建筑,需要塔吊 臺,
其型號 臺, 臺,才能滿足施工生產(chǎn)的需求,為了防止在施工中,塔吊與塔吊相互碰撞,在設置塔吊位置和安裝及使用過程中,必須遵照下列措施執(zhí)行,保證塔吊安全作業(yè)。
二、 塔吊的位置及安裝時的要求
1、 塔吊的定位根據(jù)塔機的型號,選擇塔機的位置,必須保證低塔的大臂的臂端部與高塔標準節(jié)之間的水平安全距離不得小于2m,與臨近的建筑物水平安全距離不得小于3m。
2、 安裝時,必須保證高位塔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即吊鉤與低位塔的大臂最高位不得小于5m,與拉桿的距離不得小于2.5m,從而保證塔吊大臂不在同一工作面上,防止相互的碰撞。
三、 塔吊使用中防碰撞措施
1、 塔吊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在上崗前,項目部和設備出租單位應重點就交叉作業(yè)部位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2、 塔吊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本機的技術性能及吊運范圍。
3、 塔吊司機與信號指揮人員使用的通訊設備,必須統(tǒng)一頻道,且專機專用,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應相對固定,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換。
4、 指揮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信號指揮與塔吊司機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fā)出動作指令前,先呼叫被指揮塔吊的編號,待塔吊司機應答后,方可發(fā)出塔吊動作指令。
5、 在起吊貨物時,信號工發(fā)出指令時,塔吊司機必須鳴笛警示,在吊運離開地面50Cm,進行制動性能試驗,確保安全可靠后,方可上升。
6、 貨物運行中塔吊司機和信號工必須目視塔吊吊鉤與被吊物,塔吊轉臂過程中,還必須環(huán)顧相鄰塔吊的工作狀態(tài)。
7、 塔吊小車向前運行到20米左右,塔司應環(huán)顧四周,鳴笛提示。
8、 夜間施工必須配置充足的照明,并開啟障礙燈,確保司機視線清晰。
四、 停用后的相關措施
1、 塔司在下班后,將吊鉤收回到最高處,小車收回到大臂的根部,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2、 下班后應將大臂停置于順風方向,開啟航標燈和防撞燈。
3、 夜間值班人員,密切注意大臂前端紅旗波動情況,及塔臂的轉向,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通知他司。
五、 塔吊操作要求
1、 群塔的運行原則為低塔讓高塔。
2、 后塔讓前塔,在兩塔吊吊臂交叉區(qū)域內作業(yè)時,后進入該區(qū)域的塔吊要避讓先進入該區(qū)域的塔吊。
3、 動塔讓靜塔,在兩塔吊臂交叉運行時,一個塔吊無回轉、小車無行走,而運轉的塔吊時刻注意靜塔的狀態(tài)。
4、 輕車讓重車,在兩塔吊同時運轉時無載荷的塔吊應避讓有載荷的塔吊。
5、 客塔讓主塔,以不同單位實際分工,劃分工作區(qū)域時,高位塔為主塔,低位塔為客塔,塔吊運行時低塔密切關注高塔高塔的運行線路。
6、 塔吊運行中,各種條件同時存在時,按以上排列順序原則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