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堅持使用安全三寶,禁止穿半高跟、高跟鞋或拖鞋進入現場。
2.施工現場必須懸掛醒目的安全標語和安全色標。道路暢通,材料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現場及住地不允許燒明火,不允許燒電爐,使用氧乙炔要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引起火災,并掛有安全標志。
4.登高平臺或梯子使用前必須檢查牢固可靠。高空作業(yè)地面須設專人監(jiān)護,移動登高平臺時操作人員須落地。
5.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
6.使用燃油、松節(jié)水、丙酮等調配油料要帶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沾染上油漆或油料的棉紗、破布等雜物要集中存放在有蓋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二)腳手架使用安全防護
1.使用的腳手架及搭設方案須經設計計算,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搭設。一般結構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2m,小橫桿間接不得大于1.0m。一般裝修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8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m。
2.采用支撐于地面上的外腳手架時,必須以40m高度為一段,采取挑、撐、吊等方法分段將荷載卸到建筑物上。同時,各層應與建筑物拉接,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大于4m,水平距離不得大于4.5m。拉接所用材料的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號鐵絲,應以鋼管為主。
3.腳手架使用和鋼管,其外徑、壁厚應符合設計或有關要求,并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桿件邊疆必須使用合格的扣件。
4.腳手架必須保證整體結構的穩(wěn)定和不變形,外腳手架縱向必須設置剪刀撐,剪刀撐間距不大于15 m,從端頭轉角處開始設置,剪刀撐蓋寬度不得超過7根立桿,與水平夾角應為45-60°。
5.結構用的里、外腳手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6KN/m2;裝修用的里、外腳手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KN/m2。
6.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0,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板下層兜設水平網。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立掛安全網,下口要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2m。
(三)高空作業(yè)安全防護
1.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醫(yī)生體檢合格,凡患有不適宜從事高空作業(yè)疾病的人員,一律禁止從事高空作業(yè)。
2.高空作業(yè)影響安全施工的因素較多,在作業(yè)區(qū)域劃出禁區(qū),設置圍欄,禁止行人,閑人通行闖入。
3.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路線行走,禁止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沿高墻、腳手架、挑梁、支撐等處攀登或行走。
4.高空作業(yè)處配備足夠的照明設備和避雷設施。
5.高空作業(yè)所需的料具、設備等,必須根據施工進度隨用隨運。禁止超負荷。樓層垃圾做到工完場清,集中堆放,及時清理,傾倒時應有防護設施并設專門區(qū)域,由專人看管。樓梯踏步,休息平臺等懸挑結構處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
6.高空作業(yè)的料具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時放入工具袋內,嚴禁亂堆放和在高處拋擲材料、工具、物件。
(四)臨邊防護
1.防護方式:采用防護欄桿防護,防護欄桿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防護欄桿柱間距不大于2 m,防護欄桿加掛安全立網。
2.具體設置:
(1)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雨篷與挑檐邊,樓層周邊等處必須設防護欄桿。防護欄桿的橫桿及欄桿柱采用ф48鋼管,以扣件固定。
(2)樓梯口和梯段處,必須安裝臨時護欄,上桿采用直徑不應小于φ16的鋼筋,下桿采用直徑不小于φ14的鋼筋,欄桿柱采用直徑不小于φ18的鋼筋,采用焊接固定。
(3)腳手架等與建筑物機械的通道兩側邊,須設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采用ф48鋼管。
(4)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
(五)臨時用電安全防護
1.臨時用電按現場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有關規(guī)定鋪設,并對現場線路、設施每檢查一次,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2.配電線路按規(guī)定架設整齊,架空線用絕緣導線,室外、外線路均與施工機具、車輛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離,否則將采取防護措施。
3.配電系統(tǒng)采取分級配電,各類配電箱、開關箱外涂安全色標,統(tǒng)一編號,停止使用的配電箱應切斷電源,箱門上鎖。
4.各種電器設備和電力施工機具的金屬外殼、支架和底座按規(guī)定采用可靠接地零線或接地保護。各大型設施按規(guī)定裝設避雷裝置。
5.采用220V電源照明時,按規(guī)定面線和裝設燈具,并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特殊場所如等按國家標準規(guī)定使用安全低壓照明器。
6.電焊機單獨設開關,外殼做接零或接地保護。一次線長度小于5m,二次線長度小于30m,兩側接線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腳手架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應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六)施工機具安全防護
1.電梯、攪拌機應搭設防砸、防雨操作棚。卷揚機機身固定應設地錨,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攪拌機使用前應固定,不得用輪胎代替支撐。啟動裝置、離合器、制動器、保險鏈、防護罩應齊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停用或停電時,應切斷電源。卷揚機吊籠應降至地面,攪拌機料斗應長起并掛好保險鏈。
2.鋼絲繩使用應有足夠的安全儲備,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有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鉤應有防止脫鉤保險裝置;卡環(huán)在使用時,應使銷軸和環(huán)底受力。
3.圓鋸、平臺刨(手壓刨)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凡長度小于500,厚度大于小鋸盤半徑的木料,嚴禁使用圓鋸裁割。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并應裝設不小于180°的防護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的砂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