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13發(fā)布2004-02-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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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公路運輸危險貨物包裝的分類、要求、編碼和標記。
本標準適用于除第4章中第2類、第6類6.2項和第7類以外的公路運輸危險貨物包裝的檢驗。
本標準不適用于壓力貯器、凈重大于400kg的包裝件、容積超過450L的包裝件。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