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 網站公眾號
本部分規(guī)定了氧化鋯及氧化鉿中鎳含量的測定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氧化鋯及氧化鉿中鎳含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005%~0.03%。本部分代替YS/T568.11-2006《氧化鋯、氧化鉿中鎳量的測定》(原GB/T2590.11-1981)。 本部分與YS/T568.11-200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了7.1 重復性條款; ---增加了8 質量保證與控制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