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代替GB/T5686.5—1988、GB/T5686.6—1988、GB/T7730.5—2000、GB/T7730.6—1988、GB/T7730.7—1988、GB/T8654.8—1988。本部分是對GB/T5686.5—1988《錳硅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紅外線吸收法測定碳量》、GB/T5686.6—1988《錳硅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氣體容量法測定碳量》、GB/T7730.5—2000《錳鐵及高爐錳鐵化學分析方法 紅外線吸收法測定碳量》、GB/T7730.6—1988《錳鐵及高爐錳鐵化學分析方法 氣體容量法測定碳量》、GB/T7730.7—1988《錳鐵及高爐錳鐵化學分析方法 重量法測定碳量》、GB/T8654.8—1988《金屬錳化學分析方法 紅外線吸收法測定碳量》的整合修訂。本部分規(guī)定了紅外線吸收法、氣體容量法、重量法和庫倫法測定錳硅合金、錳鐵、高爐錳鐵、氮化錳鐵、金屬錳和電解金屬錳的碳含量。本部分適用于錳硅合金、錳鐵、氮化錳鐵金屬錳和電解金屬錳中碳含量的測定。 本部分與GB/T5686.5—1988和GB/T7730.5—2000及GB/T8654.8—1988比較,其主要變化如下:
———方法適用范圍規(guī)定為錳硅合金、錳鐵、氮化錳鐵和金屬錳;
———錳硅合金中助熔劑純鐵的量由0.800g調整為0.400g;
———錳鐵、氮化錳鐵和金屬錳的助熔劑統(tǒng)一為0.300g錫+1.800g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