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規(guī)定了作為固定式機器組成部分的無動力樓梯、階梯和護欄,以及這類固定式接近設施上的無動力可調(如可折疊、可滑動)部件和活動部件的要求。
注1:固定式接近設施是指完成安裝(如通過螺釘、螺母、焊接)后,只有使用工具才能移除的接近設施。
本部分規(guī)定的最低要求也適用于安裝機器的建筑物上的同類接近設施(如樓梯、階梯和護欄),前提是此類設施的主要功能是供接近機器使用。
注2:如果沒有其他標準,本部分也適用于本部分范圍之外的接近設施。
本部分與GB/T 17888.1中針對樓梯、階梯和護欄規(guī)定的要求一起使用。
GB/T 17888適用于配有固定式接近設施的固定式機械和移動式機械,不適用于帶動力的接近設施,如電梯、自動扶梯或其他專門設計用于在兩級平面之間提升人員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