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6675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在其上面或內部玩耍的家用室內、戶外活動玩具的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秋千、滑梯、蹺蹺板、旋轉木馬、搖擺玩具、攀爬架、全封閉的兒童秋千座位和其他預定能承載一個或多個兒童體重的產品。
本部分不適用于下列產品:
a) 健身和體育設備,除非其與活動玩具相連接;
b) 預定在學校、日托中心、幼兒園、公共操場、餐館、購物中心和類似公共場所使用的設備;
c) 青少年看護產品,例如(但不限于)嬰兒秋千、嬰兒圍欄、嬰兒床或包括野餐桌的家具、搖籃的搖桿和特別設計用于治療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