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照 明
(一)光源
照明光源,一般采用白熾燈、鹵鎢燈、熒光燈、熒光高壓汞燈、長弧氙燈,亦可采用高壓鈉燈、金屬鹵化物燈。
根據(jù)照明要求和使用場所的特點,一般可按下列規(guī)定選用:
1.照明開關(guān)頻繁或因頻閃效應影響視覺效果和需要防止電磁波干擾的場所,宜采用白熾燈或鹵鎢燈;
2.識別顏色要求高的場所,宜采用日光色的熒光燈、白熾燈和鹵鎢燈;
3.振動較大的場所,宜采用熒光高壓汞燈或高壓鈉燈;
4.大面積照明的場所需具高掛條件,宜采用長弧氙燈或金屬鹵化物燈
5,在同一場所內(nèi),當一種光源的光色不能滿足生產(chǎn)要求時;可用兩種以上的混合光源。
(二)照明器
照明器是光源、燈具和附屬裝置的總稱。使用的目的是:①重新分配光通量,使光通量適當?shù)赝渡涞焦ぷ髅嫔?②保護使用者眼睛,免受光源直接刺激而引起眩目;③保護光源,使其免受污染和機械損傷。
根據(jù)光通量分布的性質(zhì),可將照明器分為直射光照明器、反射光照明器和漫射光照明器三類。
(三)照用方式和種類
照明方式可分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對于視覺工作要求較高的場所,宜采用混合照明。當受生產(chǎn)技術(shù)條件限制不適合裝設局部照明或不必要采用混合照明時,可單獨裝設一般照明。工作場所內(nèi)不應只裝局部照明。
照明按其用途可分為正常照明、事故照明、值班照明、警戒照明和障礙照明。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將造成爆炸、火災和人身傷亡等嚴重事故或易發(fā)生危險的場所和通道,應裝設事故照明。事故照明必須采用瞬時可靠點燃的光源,一般采用白熾燈或鹵鎢燈。
(四)衛(wèi)生標準
1.照度標準
(1)目前國內(nèi)尚未制訂出作業(yè)場所照明衛(wèi)生標準,參考《工業(yè)企業(yè)照明設計標準》TJ34—79,生產(chǎn)車間工作面上的最低照度值不應低于該表所規(guī)定的最低值。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或以上時,均宜將表7-2中的有關(guān)最低照度提高一級:①I-Ⅴ等的視覺工作,當眼睛至識別對象的距離大于500mm時②連續(xù)長時間緊張的視覺工作,對視覺器官有不良影響時;③識別對象在活動的面上,識別時間短促而辨認困難時;④需特別注意操作安全時;⑤在深色背景的條件下,必須提高照度才能滿足視覺要求時?;旌险彰髦械囊话阏彰?其照度應按該等級混合照明照度5%-10%選取,但不宜低于201x。暫時繼續(xù)工作用的事故照明,其工作面上的照度不應低于表7-2中一般照明的10%,人員疏散用的事故照明,主要通道上的照度,不應低于0.5LX.
(2)廠區(qū)露天工作場所和交通運輸線的最低照度值在0.2-20Lx。
2.防止眩目和保證照度均勻
(1)為限制直接眩光的作用,室內(nèi)一般照明器距地面的最低懸掛高度,隨光源種類、照明器型式和燈泡功率(W)而定,最低在2m以上。(2)局部照明的照明器,應具有不透明材料或漫反射材料制成的反射罩。照明器的位置高于工作者眼睛水平視線時,其保護角不應小于30。,若低于工作者眼睛水平視線時,不應小于10。。(3) 當工作面或識別物件的表面呈現(xiàn)鏡面反射時,應采取防止反射弦光射至工作者眼內(nèi)的措施,例如采用漫射型或裝有磨砂燈泡的照明器。(4)生產(chǎn)車間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勻度(給定的工作面上的最低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不宜小于0.7。
3.其他要求
(1)燈具和附屬裝置:應根據(jù)生產(chǎn)車間和工作場所壞境條件選用不同的燈具和附屬裝置。在特別潮濕、有大量粉塵、腐蝕性氣體和蒸氣的室內(nèi)外場所,其燈具開關(guān)、插座、干式變壓器和配電箱等附屬裝置,宜裝在鄰近正常環(huán)境內(nèi),如必須裝在上列場所時,應采用防水式、封閉式或防腐蝕的電器或采取其他措施。
(2)照明供電:照明器的端電壓的電壓偏移要求不高于其額定電壓的105%;亦不宜低于95-97.5%以保證照度的穩(wěn)定和減低閃爍效應。此外,應注意用電安全、照明燈具的防爆要求和《工業(yè)企業(yè)照明設計標準》中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