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件編號和標題
程序文件應統(tǒng)一編號,以便于識別。標準應明確說明開展的活動及其特點
(1)目的和適用范圍:一般簡單說明開展這項活動的目的和所涉及的范圍。推薦使用如下引導語:
為了……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適用于……
(2)術語:指本程序中涉及到的并需說明的術語和名詞,如沒有新內容需要定義時,在此標題下說明“無”。
(3)職責:指明實施程序文件的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職責權限、接口及相互關系。
(4)程序內容:列出開展此項活動的步驟,保持合理的編寫順序,明確各項活頁接口關系、職責、協(xié)調措施;明確每個過程中各項因素的關系,必要時輔以流程圖。
(5)相關程序文持性文件和記錄:指需要引用的或與本程序有關的程序、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2.報告和記錄格式
確定使用該程序時所產生的記錄和報告的形式,記錄的保管部門和期限,寫明記錄的編號和名稱。
程序文件應得到本活動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和接受,以及相關方對接口關系的認可,經過審批后實施。
3.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程序文件的審核、發(fā)布與修改
(1)文件的審核
程序文件編寫完成后,正式發(fā)布前,應對其進行嚴格的審核,審核的內容至少應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①是否存在矛盾及不協(xié)調。各程序文件的內容應與手冊的原則規(guī)定保持一致,并且不能與有關的技術文件、其它的管理文件相互矛盾或不協(xié)調。
②是否有可操作性及接口是否清楚。程序文件的目的及活動內容應明確;工作的責任部門或責任人員及工作接口規(guī)定清楚,工作步驟的順序安排合理;描述準確嚴謹,無含糊不清之處,以避免在執(zhí)行過程中弓[起混淆。
③活動描述是否完整。各程序文件應完整覆蓋手冊所規(guī)定的原則要求,滿足對各項職業(yè)安全健康活動的描述應完整并形成閉環(huán)。
④其它內容的審核。各程序文件應清楚規(guī)定要求保留的記錄,以能夠為事后的監(jiān)督檢查和計劃中的審核提供證據。另外,如有屬嚴格保密的內容或已在其它文件中出現(xiàn)的內容,則考慮不在程序文件中出現(xiàn)。
(2)文件批準發(fā)布。程序文件一經審核符合要求,則由授權人批準發(fā)布,以保證其嚴肅性,由于程序文件涉及面較廣,常常描述跨部門的活動,因此,經常由管理層代表或其制定的最高管理層代表批準,若由程序文件的編寫部門的聯(lián)名批準,則該批準應由該程序涉及的所有部門會簽。
(3)文件的修改完善,程序文件批準發(fā)布后,還應進行跟蹤調查,發(fā)現(xiàn)不全或不完善之處及時修改完善,以確保程序文件的正確、完整和可操作性。程序文件修改后,應按原審批程序重新進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