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機應經(jīng)專業(yè)訓練,并經(jīng)考試合格,持有駕駛證,方可駕駛叉車。
2.出車以前,認真檢查車輛各部的技術狀況是否完好。液壓部門各個管路有無漏油、斷裂現(xiàn)象,門架升降時否靈敏。發(fā)現(xiàn)有可疑的地方立即處理,不能勉強出車。
3.載荷的重量應不超過載荷與載荷中心距特性的規(guī)定。
4.不論何時,在叉車任何部位不準帶人。
5.不允許裝卸重量與重心位置不清楚的貨件。
6.嚴禁用增加平衡的方法來提高裝卸能力。
7.叉車做牽引車時,速度不超過6公里/小時。
8.叉車在室內行駛、前進、后退時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9.叉車提升貨物時,禁止人站在貨叉下面或從貨叉下面通過。
1O.叉取或堆放物件時,必須使門架處于垂直狀態(tài)。
11.對于堆碼不整齊,頭重腳輕的貨物,不得使用叉車。
12.在門架處于最大后傾位置又取貨件時,后退速度要緩慢。
13.行駛時,門架最大后傾時,貨又離地250—300mm。
14.行駛時,要保持前方視線清晰,當貨件重量輕而體積大,視線很差時,可以緩慢后退行駛。
15.向高處堆碼與叉取貨件時,注意勿與天花板相碰,并嚴禁緊急剎車和快速起步。
16.叉取貨件時,應使重量均衡地落在左右貨叉上。
17.升降機向前傾斜時,禁止提升物件,升降機尚未完全向后傾斜時,不準開車。提升物件時,必須剎車后進行。
18.叉運腐蝕性液體容器和易碎物品時,要特別小心。
19.在小坡度上進行堆碼與又取貨件時,不允許叉車順坡投下或側向傾斜作用。
20.不許用貨物撞擊貨物的方法移動其它物件進入堆放區(qū)。
21.叉車司機除遵守本規(guī)定外,還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中的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