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斗吊操作
1、嚴格執(zhí)行通用分冊中《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運行前,須檢查確認上、下、左、右和車皮內外無人,并鳴笛警報;同時將抓斗提升至高于障礙物0.5米以上。運行中,時刻觀察周圍的情況。
3、上料作業(yè)時應聽從捅料工的指揮。
4、禁止用抓斗拖拉車皮,禁止抓斗與人在同一個車廂內作業(yè)。與鄰車相距不得少于2米。
5、檢查或修理吊車時,必須先斷電,在電源開關處掛“檢修牌”;并在吊車兩側裝上阻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
(二)進車皮
1、由貨運員確認精礦庫軌道暢通,軌道兩邊積礦已清理,并通知編組站進車皮,同時將礦倉兩頭信號燈改為綠燈。
2、車皮入庫應由編組站專人指揮。
3、吊車工不得將抓斗放在軌道上,確需占用軌道應通知貨運員。
4、由貨運員通知吊車班及裝卸隊,并送交開具的《貴冶鐵路裝卸作業(yè)小票》,寫明日期、車號、礦種、發(fā)站名、入庫時間。
5、吊車班接到小票后開始卸車。
(三)卸車皮
1、火車皮入庫后,由貨運員通知原料部、質管科、化驗室、廠調、紀委等有關單位到現場監(jiān)督復檢。
2、吊車工聽從原料部專人指揮,按指定車皮位置抓取;取樣化驗完畢,按原料部的《卸車指令》卸車。
3、抓卸作業(yè)時,任何人不得靠近車皮;待抓完后方可取樣。
4、進口礦卸車作業(yè):
⑴對于用編織袋上下覆蓋的車皮,對位后,由貨運員通知裝卸隊割編織袋。裝卸人員將車皮上面覆蓋的編織袋一次性割除后,及時離開車皮。
⑵吊車工根據對位情況,鳴笛警報,開始按順序第一遍抓車皮內精礦。
⑶抓完后,裝卸隊按吊車抓第一遍車皮的順序進入車皮內割編織袋、歸堆、清理。并設專人負責現場的指揮、聯(lián)絡。
⑷當吊車準備抓第二遍時,必須鳴笛警報。裝卸人員聽到報警后應及時離開車皮到安全的地帶,不準與抓斗在同一節(jié)車皮內作業(yè);吊車工確認車皮內無人后,方可抓卸車皮。裝卸人員不準站在車皮框上指揮吊車作業(yè),如有情況,須大聲叫喊或在吊車工視線內示意。
⑸吊車工按順序抓完第二遍時,裝卸隊開始由專人負責開車門,進行清掃;清理完畢,關好車門后,通知吊車工或貨運員將空車皮拉走。
5、大包裝編織袋卸車作業(yè):
⑴物料工段事先做好卸抓斗和掛吊鉤的準備工作。
⑵車皮入庫后,裝卸隊由專人負責現場指揮,按照掛鉤、起吊、割袋、卸鉤等工序要求,分工作業(yè)、確保安全。
⑶按袋裝礦重量和吊車額定起重量的要求,不得超負荷吊運。吊車工聽從指揮,指揮人員與掛包、拆包人員密切配合,所有人員均在吊車工視線范圍內操作。
(四)對位
每卸空、清掃完一批車皮需對位時,由裝卸隊告知貨運員,貨運員通知鐵路編組站,對位時間為30分鐘;如火車未及時到達,吊車工再次打電話與貨運員聯(lián)系,吊車工或裝卸隊不得自行通知編組站對位。
(五)清道
空車皮拉出后,由貨運員指揮吊車工和裝卸隊及時清道,吊車工沿軌道兩邊抓取積礦(抓斗不要碰軌道)。民工需及時用鐵鏟清理火車軌道內的積礦和軌道兩邊積礦,每次清道時間約45分鐘左右。未清完前,火車不準入庫或進行對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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