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yè)前首先檢查作業(yè)地點的頂盤、兩邦浮石是否安全,否則,事先進行處理。
二、崩炮前所有通往爆破地點的通道、出口必須嚴格進行警戒,必須做到先警戒后點炮。安全警戒距離直巷為100米,有90度彎道時80米。大爆破安全警戒距離由設計確定。
三、二次爆破點炮順序要求自上而下,由里向外。點炮后,禁止從已點燃的炮群中穿過。
四、禁止在崩炮后未經(jīng)通風好就返回爆破地點看回頭炮,必須等炮煙消散后再進入現(xiàn)場。
五、每次爆破后,必須對頂盤及漏斗的安全狀況及設備狀況進行詳細檢查。
六、點炮時導火線發(fā)現(xiàn)異常,必須立即用刀子、鉗子剪斷或切斷導火線。
七、起爆藥包的加工必須在爆破前進行,起爆藥包的加工數(shù)量不得超過該次爆破的需要量。起爆藥包嚴禁轉交下班使用。
八、二次爆破使用的導火線不得少于1.2米,單點炮最多不能超過5個。
九、爆破材料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火藥、雷管分開存放。
十、嚴禁私藏、偷拿、亂扔、亂放爆破器材,更不得將爆破器材轉送他人。使用剩余的爆破器材,下班前必須退還火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