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吊車司機必須經過三個月以上的實習熟練過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頂崗操作,實習期間,司機不在時,徒工和實習人員禁止操作。
2) 吊車開動前必須鳴鈴,安全裝置必須保持良好
3) 司機操作時,必須穿絕緣鞋,司機室地板必須蓋有絕緣板,電氣設備外殼要有接地線。
4) 同一軌道上有多臺吊車作業(yè)時,相互之間緩沖距離,慢車不少于二米、快車不少于三米。兩臺吊車相對運行時要互相鳴鈴,并提前停車,防止撞車。
5) 當吊車接近軌道終端時應緩行,發(fā)現機械或電氣設備異常時(如電閘失靈、極限失靈、電纜冒火等) 應停車進行檢查修理。
6) 電動機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必須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 電機或其它啟動裝置冒煙或發(fā)生不允許火花時。
(2) 劇烈振動、威脅電動機安全時。
(3) 發(fā)生需要立即停機的人身事故時。
(4) 所帶動的機械損壞時。
(5) 軸承發(fā)生不容許的高熱時。
(6) 轉速急劇減少使電動機迅速發(fā)熱時。
7) 當抓斗降到最低位置時,卷筒存繩不得少于三圈。
8) 當抓斗升降時,應同時操縱卷揚、抓斗控制器,并使其角度相等,全部鋼繩受相同拉力,抓斗下降后停車時,應將主令控制器迅速拉到零位。
9) 抓斗腭板最后接近閉合時,應將抓斗稍稍抬起,以免電機過載。
10) 裝車和抓道時司機必須聽從看車人員指揮。
11) 吊車運行時嚴禁事項
(1) 大小車不準急打倒轉或用倒轉停車。
(2) 不準用抓斗斜拉車輛和重物。
(3) 不準用抓斗撞渣槽。
(4) 不準用抓斗提升大件物品及拖拉埋在地中的重物。
(5) 抓斗不準從人頭或車輛上方越過。
(6) 任何非工作人員不準上下吊車。
(7) 不準用快車頂慢車。
12) 裝車時要顧全大局,應按裝車標準裝足數量,不能偏裝、超重和端重。
13) 其它嚴禁事項
(1) 禁止從一臺吊車跨到另一臺吊車上。
(2) 禁止由操作室上抓斗或站在抓斗上隨意行走。
(3) 電氣設備發(fā)生短路故障原因沒查明之前,禁止強行送電。
(4) 停車休息時,禁止靠近電源,防止觸電。
14) 軸接頭或傳動齒輪應有安全檔板或保護罩,所有電機必須有防雨罩。
15) 除司機及有關檢修人員外,其它人員未經領導許可禁止擅自上吊車,上吊車時必須先給安全鈴通知司機,上下吊車時要注意安全。
16) 司機聽到停車鈴聲或看到停車手勢后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
17) 遇電氣短路或觸電危險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絕緣工具檢修。電氣著火時必須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
18) 司機離開司機室時,應將吊車開到固定停車點,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歸于零位,并切斷電源,拿下操作牌后方可離開。
19) 凡上車清掃、維護、檢查、修理作業(yè)時,均應停車、切斷電源,并要掛上“禁止合閘”牌。嚴禁無操作牌或者帶電進行檢查檢修作業(yè)。
20) 在檢修前或檢修后試運轉過程中,工作人員必須站在機械設備尤其是轉動設備的側面安全地方。
21) 車體上不準放置任何物件、工具,物品使用完后應歸放于固定地點,司機室內禁止存放潤滑油。
22) 吊車檢修作業(yè)時,檢修吊車司機應通知相鄰吊車司機,禁止其它吊車靠近和沖撞。
23) 當發(fā)現橋梁和水平金屬結構的重要部件(橋梁、橋梁的上下弦桿、斜桿、主水平和垂直斷面等)有裂紋時 ,必須立即停車處理。
24) 更換抓斗鋼繩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應嚴格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吊上和吊下人員應互相配合,防止機械傷人。
25) 拽鋼繩時應有四人以上,氣霧較大時要設專人監(jiān)護吊車的運動方向,更換作業(yè)前應將抓斗安放平衡、滑輪盤墊平。往小車上帶鋼繩時,車下人員要躲開到三米以外。
26) 不準從吊車上往下扔物件。
27) 更換下來的鋼繩要盤好放在固定地方。
28) 冬季走橋和吊架扶梯上積雪、積冰要及時打掃干凈,防止滑跌。
29) 汽車裝渣時,必須確認汽車司機遠離抓斗,方可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