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1、施工現場及車間應在明顯處設有“嚴禁煙火”的警示標牌,吸煙應在指定的地點。冬季車間內的取暖爐要采取隔離的措施,并備有適當的消防設備。
2、使用的釘子和工具應妥善放在工作臺或工具箱、工具袋內,不準隨意亂放,防止刃部傷人。
3、作業(yè)中如腳手架防礙工作,應征得施工技術人員或架子工的許可,不準任意拆除。工作中遇有裸體電線及其它危險物或危險標志時,應暫停工作,經采取措施后繼續(xù)工作。
4、在高處進行木工作業(yè)時,在其下部需設圍欄并加以遮蓋,以防材料或工具墜落。并嚴禁站在同一垂直線上交叉作業(yè)。
5、木工電動機具,操作前應檢查電器線路接頭、接地或接零的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6、操作木工電動機具時,操作人員嚴禁戴手套作業(yè)。
7、舊木料上機前,應將鐵釘、雜物清除,否則不準開機作業(yè)。
二、圓鋸作業(yè)
1、鋸片必須平整,鋸齒要尖銳,并有適當鋸路,不準有連續(xù)缺齒,鋸片如有裂縫時,其長度不得超過2厘米,并在裂縫末端鉆孔,防止向內延伸。
2、操作人員不準用腹部推送木料,手離鋸齒不得小于30厘米,下鋸人員要待木料超出鋸齒30厘米后方可接料。
3、鋸料時木料必須緊貼“靠山”,不許左右扳動或抬高,推料時不宜用力過猛,遇有木節(jié)要緩慢進鋸,防止木節(jié)彈出傷人。
4、短木料上鋸應用推棍,下鋸應用手鉤接木料,禁止長度小于50厘米的短料上鋸。
5、鋸料要根據木料厚度及時調整安全裝置,木料與安全裝置保持有效安全距離。
6、操作中如有木料卡住鋸片或鋸線走偏,要停車處理,不準左右抬動木料,不準在鋸臺上翻木料。
7、鋸臺周圍要保持清潔,臺面上的碎料要隨時清理,圓鋸運轉時嚴禁用手直接撿拾。清除鋸末、檢修、調整部件時均要停機斷電,并在電閘箱上掛警示牌。
審批人: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