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鋸上方必須安裝保險擋板,在鋸片后面,離齒 10-15 ㎝處, 必須安裝楔刀,鋸片的安裝,應保持與軸同心。
2、鋸片必須鋸齒尖銳,不得連續(xù)缺齒兩個,裂紋長度不得超過 20 ㎜,裂縫末端應沖止裂孔。
3、被鋸木料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 10-20 ㎜為限,夾持鋸片 的法蘭盤的直徑應為鋸片直徑的 1/4。
4、啟動后,待轉(zhuǎn)速正常后方可進行鋸料,送料時不得將木料左 右晃動或高抬,遇木節(jié)要緩緩送料。鋸料長度應不小于 500 ㎜,接近 端頭時,應用推棍送料。
5、如鋸片走偏,應逐漸糾正,不得猛板,以免損壞鋸片。
6、操作人員不得站在和面對與鋸片旋轉(zhuǎn)的離心力方向操作,手 不得跨越鋸片。
7、鋸片溫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 600 ㎜以上的鋸片,在 操作中應噴水冷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