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車司機專門訓練,經(jīng)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fā)給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后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作。
2 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并向上固定好,重點檢查各轉動機構應正常,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3 進行吊裝作業(yè)前,行車司機必須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檢查行車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行車制定器(剎車)及小車制定器(剎車)、各類限位開關、機械傳動、液壓裝置、電器電路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行車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4 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5 雨、雪天起吊,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6 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超荷載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7 行車或小車快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避免慣性帶來不必要的碰撞和擠壓。
8 行車司機必須與地面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電鈴。如發(fā)現(xiàn)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xù)工作。
9 行車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斜拖斜拽尚未離地的載荷,避免損壞小車。行車起吊、小車移動和行車移動不能同時進行,行車和小車移動時應在載荷吊起并平衡穩(wěn)定后再進行移動。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10 起吊重物時綁扎應平穩(wěn)、牢固,不準斜拉斜吊物品,不準抽吊交錯擠壓物品,不準起吊埋在土里或凍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須用帛籠或鋼絲繩綁固后方可起吊。
11 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心必須移至規(guī)定位置。起吊時,應先起吊至30-40CM高,若發(fā)現(xiàn)起吊繩索著力位置不在平衡重心,貨物發(fā)生偏移,應立即落下,并及時和地面人員聯(lián)系,待繩索移至平衡重心處后再行起吊。
12 行車司機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公司下發(fā)工作服),不得穿裙裝或奇裝異服,不得穿高跟鞋或拖鞋,操作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規(guī)范操作,嚴禁在工作時做任何與操作無關的事宜,不得打接電話、看報紙、吃零食。
13 在雪、雨、霧天氣時或晚上光線不好時,行車司機要謹慎操作,任何操作前應按響電鈴給地面指揮提示和警示,起吊速度和行車速度都要比正常情況慢一擋或兩擋,看清或完全明了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若光線實在太差,行車司機有權拒絕起吊。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雷雨天,應停止作業(yè)
14 行車嚴禁超負荷起吊,起吊物件的重量一般不得超過行車所允許的最大起吊重量的80%。
15 行車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小車損壞或跨樑變形。在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小車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
16 行車不得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停機或行車司機離開駕駛臺,若是停工或休息或其他原因行車司機離開駕駛臺時,應把載荷放下并卸去,不準長時間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7 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吊鉤、小車應移到橫梁根部,應須向風源,放松回轉制動器,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18 司機必須認真做好起重機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交接班的記錄工作,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設備"十字"作業(yè)(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行車在檢修和調整時,嚴禁進行工作;行車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行車司機要堅持起重機械“十不吊”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