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坯布重疊堆放,以不超過五捆(包)為宜。堆放時基礎要穩(wěn)固整齊,并以壓縫堆疊。取布包時,應從上往下取,不準抽包。
2、駕駛機動車輛運布的駕駛員,應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在考試合格并持證時方能獨立駕駛。在廠區(qū)運送坯布的機動車,其時速每小時應為5Km。駕駛機動車輛的制動器、方向盤、音響器、照明和其它安全附件必須靈敏有效。嚴禁駕駛員帶病運輸,并應定時定點維修保養(yǎng)。
3、拆包時持刀割繩,不可用力過猛,刀口應朝向無人空間;拆鋼帶與鐵絲捆扎包時,應使用工具并戴好防護眼鏡。
4、電動縫紉機因移動頻繁,無法固定,并又不得將插頭拖線亂拖地面,為此,應采用駕空移動式插座或電瓶直流縫紉機。原布工場面積大,可多裝幾條移動插座線,以適應和方便縫紉機進行縫紉。電線架在空中,可防止被車輪軋破絕緣護套。電動縫紉機應加裝額定漏電保護器或1:1安全隔離變壓器,以防止觸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