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對擠壓機的擠壓力進行標定:
a.新擠壓設備使用前;
b.舊擠壓設備大修后;
c.油壓表受損或強烈振動后;
d.套筒壓痕異常且查不出其他原因時;
e.擠壓設備使用超過一年;
f.擠壓的接頭數(shù)超過5000個。
(2) 設備使用前后的拆裝過程中,超高壓油管兩端的接頭及壓接鉗、換向閥的進出油接頭,應保持清潔,并應及時用專用方法帽封好。超高壓油管的彎曲半徑不得小于250mm,扣壓接頭處不得扭轉,且不得有死彎。
(3) 擠壓機液壓系統(tǒng)的高壓膠管不得荷重拖拉、彎折和受到尖利物體刻劃。
(4) 壓模、套管與鋼筋應相互配套使用,壓模上應有相對應的連接鋼筋規(guī)格標記。
(5) 擠壓前準備工作:
a.鋼筋端頭的銹、泥砂、油污等雜物應清理干凈;
b.鋼筋與套筒應先進行試套,當鋼筋有馬蹄、彎折或縱肋尺寸過大時,應預先進行矯正或用砂輪打磨;不同直徑鋼筋的套筒不得串用;
c.鋼筋端部應劃出定位標記與檢查標記,定位標記與鋼筋端頭的距離應為套筒長度一半,檢查標記與定位標記的距離宜為20mm;
d.檢查擠壓設備情況,應進行試壓,符合要求后方可作業(yè)。
(6) 擠壓操作應符合下列要求:
a.鋼筋擠壓連接宜先在地面上擠壓一端套筒,在施工作業(yè)區(qū)插入待接鋼筋后再擠壓另一端套筒。
b.壓接鉗就位時,應對準套筒壓痕位置的標記,并應與鋼筋軸線保持垂直;
c.擠壓順序宜從套筒中部開始,并逐漸向端部擠壓;
d.擠壓作業(yè)人員不得隨意改變擠壓力、壓接道數(shù)或擠壓順序。
(7) 作業(yè)后應收拾好成品、套筒和壓模,清理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最后裝擠壓機和擠壓鉗放到指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