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塔式起重機消防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
本規(guī)程適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機作業(yè)。
2 主要內容
2.1 控制盤中的電源線、閘刀開關、保險器和接觸器、集電環(huán)以及其它電氣器件均應有可靠的保護,以防外界雜物或火星落在器件的周圍。
2.2 禁止用絕緣不合要求的導線和集電環(huán);導線的絕緣和降壓變壓器的絕緣每個月至少檢查一次。
2.3 在進行技術維護時,禁止在駕駛室中使用噴燈或手提燈以及其它明火和暗火的裝置。
2.4 必須經常檢查電器設備的溫升情況,不得使溫升超過規(guī)定標準;當發(fā)現(xiàn)有燒焦氣味或發(fā)現(xiàn)有電器設備冒煙情況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停機檢查。
2.5 禁止在駕駛室中進行熔焊作業(yè);在非常必要情況下,必須備有完善的消防措施,方可熔悍。
2.6 每臺塔式起重機都應備有完好的滅火器。
2.7 油料以及廢棉絲等易燃物品一定要貯存在蓋緊的鐵皮箱里。
2.8 在發(fā)生火警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控制柜的外接電源或拉開閘刀開關。
2.9 當導線和電器件著火時,應用干砂撲滅,或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撲滅,切勿用泡沫滅火器來撲滅電器火災。
2.10 冬天,駕駛室采用電爐取暖時,為了預防因電爐高溫而釀成的火災,駕駛室內的地面及墻面均應采用防火石棉板貼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