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時巡視沉淀池的沉淀效果如出水濁度、泥面高度、沉淀的懸浮物狀態(tài)、水面浮泥或浮渣情況等,檢查各管道附件、排泥刮渣裝置是否正常,各堰出流是否均勻,堰口是否嚴重堵塞,清理出水堰及出水槽內截留雜物及漂浮物。
二、根據污泥產量及貯泥時間及時排出污泥,一般存泥時間為2~4小時。利用閥門控制回流污泥量,剩余污泥打入污泥濃縮池,控制好回流污泥與凈排污泥的比例。沉淀池污泥排放量可根據污泥沉降比、混合液污泥濃度及二次沉淀池泥面高度確定。
三、觀察沉淀池出水水質,不允許沉淀池有污泥漂浮現象。
四、沉淀池上清液的厚度一般為0.5~0.7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