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
2、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持證的電工負責使用管理。
3、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4、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頭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5、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下述操作順序:
1、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2、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6、施工現場停止作業(yè)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并掛牌標志。
7、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符合第27 條要求,并熟悉開關電器的正確操作方法。
8、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經常維修和整潔。
9、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不準亂剪亂接電源線。
10、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熔體或鐵絲、銅絲、鐵釘等金屬體代替使用。
11、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嚴禁掛曬衣服等生活用具,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12、電工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技術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13 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1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內容共應包括: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資料。
3、臨時用電技術交底與驗收資料。
4、臨時用電安全檢查與安全隱患整改資料。
5、電氣設備的試車、檢驗和調試紀錄(合格)。
15、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能搭設作業(yè)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它雜物等。
16、在建工程(含腳手架與機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
(l)外電線路電壓1KV 以下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4 米。
(2)外電線路電壓1 一1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6 米。
(3)外電線路電壓35--11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8 米。
(4)外電線路電壓154-22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10 米。
(5)外電線路電壓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15 米。
17、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最小垂直距離:外電線路電壓IKV 以下為6 米、l--10KV 為7 米、35KV 為8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