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藥前應檢查各種化學原料的色質細度、干濕程序、批號、規(guī)格、性能等是否與配方要求相符,發(fā)現(xiàn)異樣,應請示報告,不得擅自處理、配制;
二、配料人應高度集中精力,絕對禁止搞錯配方比例。嚴禁擅自改變藥物配方,嚴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偷工減料、敷衍了事;
三、配制時,必須先混和均勻,并過細篩三次以上;
四、配制完畢后,應立即將所有的配料工具擦干凈。禁止使用沒有擦試干凈的工具進行第二種藥物配制;
五、配藥場所必須天天清掃,垃圾、余藥應按指定地點存放;
六、藥物配方通知單要經技術員、主管廠長(經理)審批后才可使用,每配制的藥量,要按車間主任通知的數(shù)量配制,危險藥物不能配制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