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業(yè)人員所用工具、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嚴禁沾染油脂。工作時,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
2、氧氣設施動火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許可證”。
3、動火作業(yè)前,必須先關閉閥門,確認無泄露,用壓縮空氣或氮氣置換管道內氧氣,然后進行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作業(yè)。
4、氧氣管道動火作業(yè)前,必須先制定動火方案(包括負責人、操作方案、安全措施、職責等)。
5、氧氣管道、閥門等與氧氣接觸的部件,安裝、檢修及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除銹,脫脂(可用噴砂、酸洗除銹法或CCl4及其它高效非可燃洗滌劑脫脂、除銹),并將管道內的殘留物用無油干燥空氣或氮氣吹刷干凈,吹刷速度應不小于20m/s。
6、氧氣管道應架設在非燃燒體支架上。
7、氧氣管道應有消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8、嚴禁用氧氣吹刷管道。
9、開、關氧氣閥門應緩慢進行。手動操作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閥側面。禁止非調壓閥作調壓閥使用。
10、未改造的碳鋼手動閥門,開關前應減少閥門前后壓力差。
11、管道的調節(jié)閥前應設過濾器,并定期清掃積塵及雜物。
12、氧氣管道及設備周圍動火作業(yè)時,氧含量必須控制在18-23%范圍內,H2含量不得超過0.4%。
13、進入充裝O2、N2的設備、管道和容器內檢修,應切斷氣源,堵好盲板,用空氣置換內部氣體(置換后氧氣含量應不小于18%),確認符合要求后,方準在專人監(jiān)護下進入作業(yè)。
14、嚴禁帶壓拆卸容器、管道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