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氣瓶
(1)氧氣瓶應直立放置,并用卡子等加以固定。
平放時,必須使氣門比底座稍高;
(2)禁止將氧氣瓶放在靠近火源、熱源的地方。
防止碰撞和在陽光下曝曬;
(3)氧氣瓶不應與乙炔瓶放在一起,應該相距5~10mm以上的距離;
(4)氧氣瓶不允許接觸油脂、不準用有油漬的手套去開氧氣瓶;
(5)氧氣瓶在壓力調節(jié)器、壓力表不正常,無鉛封或安全閥不可靠時禁止使用;
(6)開啟氧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能面對瓶嘴,瓶內氧氣所示壓力不得少于0.05MPa。
2.乙炔氣瓶
(1)乙炔氣瓶與火焰淬火工作地點之間的距離應不少于10m。
應避開電線的閘刀開關及送風機的抽風地點等;
(2)作業(yè)環(huán)境氣溫不得超過40℃;
(3)禁止將明火、熾熱的物件接近乙炔氣瓶;
(4)乙炔氣瓶冰凍時,可用不超過40℃的熱水加熱融化,不允許用明火加熱或鐵棍撬打。
(5)每個工作點的乙炔氣瓶必須配有回火防止器,并應經常檢查,清洗;
(6)乙炔壓力不得超過0.15MPa。
3.輸氣軟管和噴火嘴
(1)禁止將軟管設在明火,熱導管,電線或其它熱源附近。
(2)軟管不允許有漏氣和堵塞現(xiàn)象,使用新的軟管時應用壓縮空氣吹凈管內石粉或灰屑。
(3)如果乙炔軟管發(fā)生著火,應將軟管著火處上方彎折,氧氣軟管著火不準用彎折方法,應關閉上一級氧氣閥門。
(4)噴火咀應用紫銅制造,不得用黃銅,噴咀不準放在地上。
(5)噴火咀溫度過高時,應暫停操作或關閉乙炔氣門,但不得關閉氧氣,然后將噴火咀置于冷水中冷卻。
(6)點燃時,應先小開氧氣門,再開乙炔氣點燃,然后調節(jié),熄滅時應先關乙炔氣門。
為避免噴火孔爆炸,也可先將氧氣閥調小(不能一下子關死),再關乙炔氣閥,最后將氧氣瓶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