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坑探(槽探)地質編錄人員在編錄時時應遵守地勘部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礦山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2、坑探(槽探)編錄人員進入槽、巷、井下工作面時,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應穿戴整齊;應注意觀察各種標志、信號和來往車輛;無標志巷道不得隨便進入;井下不允許單人作業(yè)。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安全情況,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必須采取措施保證安全后方準施工。
3、坑探(槽探)編錄人員在施工現(xiàn)場要作好防火、防爆、防風、防洪、防暑、防坍塌、防中毒、防窒息、防塵毒噪音等安全措施。
4、進入坑內編錄的地質人員應自覺遵守井下提升、用電等方面安全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首次下井必須由專人帶領。下井前應備齊照明、防撞擊等安全防護服裝。井下工作時應首先查看清楚周圍巖塊的穩(wěn)定性、用電設備的安全性,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才能開始編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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