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作業(yè)要求及時接上風水管,并上好風水頭,要保證不漏風、不漏水。
2.水平坑道接管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風水管路距掌子頭不得超過10~12米。鐵道距掌子頭不得超過5~7米。
(2)每個掌子頭必須有兩個風頭及水頭。
(3)風、水管必須可靠地懸吊起來(吊管眼筑水泥鉤子或打桿柱),鐵絲頭必須彎向巖幫。
(4)每個川脈應有單獨的風、水截門。干線每隔200~300米應安設總的風、水截門。
(5)根據設計要求按腰線鋪軌,底高時可拒絕正式軌道。
(6)釘道釘時要交錯釘,不得釘在一條直線上。
(7)橫過穿脈的風水管路應起拱或接地管,拱高度應在1.8米以上。
3.天井接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8)風、水管路必須靠幫架設,不得從人行道中通過。
(9)風、水管路必須用8號鐵絲綁在橫梁上。
(10)風、水管應隨著天井掘進接到安全棚子下面。
(11)每個天井下面必須有獨立的風、水截門。
(12)必須在通好風后才能接風、水管,禁止單人作業(yè)。
4.接風、水管和鐵道要在打完眼放炮前的時間里進行,盡量避免上班后現接風水管。
5.做好風、水管和鐵道的維修工作,及時處理跑風、跑水和炸裂等問題。
6.接管時絲扣必須上緊上嚴,擰緊的扣數一般不得低于10扣,嚴防管子脫扣傷人。
7.修理管路時,先閉風門,不許帶風修理。嚴防管子斷裂吹傷人員。
8.接完管要吹洗管內雜物及鐵銹,此時人員必須躲開以免吹傷。
9.對各掌頭所應用的噴霧、灑水設備都要加以維護。
10.風、水管路要按設計要求敷設,不得大小管徑倒置安裝。同時應盡量避免彎頭過多過急。
11.運輸巷道的管子要用吊管眼內筑水泥鉤子或桿柱懸吊。
12.風管路長達500~1000米應在適當地方接一個油水分離器,以便風管有水及時放出。
13.走機車的彎道安護輪軌,外軌要墊板。
14.對主運巷道的鐵道必須定期檢查,加強維護,保證規(guī)格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