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業(yè)場地至電源變壓器或供電主干線的距離應在200米以內(nèi)。
2 電源容量與導線截面應符合廠家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啟動時,電壓降應控制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
3 液壓箱、電氣箱應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電氣箱和電動機必須安裝保護接地措施。
4 長期停放重新使用前,應測定電動機的絕緣值,且不得小于5MΩ,并應對電纜芯線進行導通試驗。電纜外包橡膠層應完好無損。
5 應檢查并確認電氣箱內(nèi)各部件完好,接觸無松動,接觸器觸點無燒毛現(xiàn)象。
6 作業(yè)前,應檢查振動樁錘減震器與連接螺栓的緊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動或缺件的狀態(tài)下啟動。
7 應檢查并確認振動箱內(nèi)潤滑油位在規(guī)定范圍內(nèi)。用手盤轉膠帶輪時,振動箱內(nèi)部的有任何異響。
8 應檢查并確認各傳動膠帶的松緊度,過松或過緊是應進行調整。膠帶防護罩不應有破損。
9 夾持器與振動器的連接處的緊固螺栓不得松動。液壓缸根部的接頭防護罩應齊全。
10 應檢查加夾持片的齒形。當齒形磨損超過4mm時,應更換或用堆焊修復。使用前,應在夾持片中間放一塊10-15mm厚的鋼板進行試夾。試夾中液壓缸應無滲漏,系統(tǒng)壓力應正常,不得在夾持片之間無鋼板時試夾。
11 懸掛振動錘的起重機,其吊鉤上必須有防松脫的保護裝置。振動錘懸掛鋼架的耳環(huán)上應加裝保險鋼絲繩。
12 啟動振動錘應監(jiān)視啟動電流和電壓,一次啟動時間不應超過10s,當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啟動。啟動后,應待電流降到正常值時,方可轉到運轉位置。
13 振動樁錘啟動運轉后,應待振幅達到規(guī)定值時,方可作業(yè)。當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樁時,應改用功率較大的振動樁錘。
14 拔鋼板樁時,應按沉入順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夾持器在夾持板樁時,應靠近相鄰一根,對工序樁應夾緊腹板的中央。如鋼板樁和工字樁的頭部有鉆孔時,應將鉆孔焊平或將鉆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鉆孔處焊加強板,應嚴防拔斷鋼板樁。
15 夾樁時,不得在夾持器和樁的頭部之間留有空隙,并應待壓力表顯示壓力達到額定值后,方可指揮起重機起拔。
16 拔樁時,當樁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0-1.5m時,應停止振動,拴好吊樁用鋼絲繩,再起振拔樁。當樁尖在地下只有1-2m時,應停止振動,由起重機直接拔樁,待樁完全拔出后,在吊裝鋼絲繩未吊緊前,不得松開夾持器。
17 沉樁前,應以樁的前端定位,調整導軌與樁的垂直度,不應使傾斜度超過2°。
18 沉樁前,吊裝的鋼絲繩應緊跟樁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樁入土3m之前,可利用裝機回轉或導桿前后移動,校正樁的垂直度;在樁入土超過3m時,不得再進行校正。
19 沉樁過程中,當電流表指數(shù)急劇上升時,應降低沉樁速度,使電動機不超載;但當樁沉入太慢時,可在振動錘上加一定的配重。
20 作業(yè)中,當遇液壓軟管破損、液壓操縱箱失靈或停電(包括熔斷燒斷)時,應立即停機,將換向開關放在“中間”位置,并應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讓樁從夾持器中脫落。
21 作業(yè)中,應保持振動樁錘減振裝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潤滑。
22 作業(yè)后,應將振動錘沿導桿放至低處,并采用木塊墊實,帶樁管的振動錘可將樁管插入地下一半。
23 作業(yè)后,除應切斷操縱箱上的總開關外,尚應切斷配電盤上的開關,并應采用防雨布將操縱箱遮蓋好。
中交二航局防城港鋼鐵基地項目
專用碼頭工程項目經(jīng)理部設備部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