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前對建筑物進行詳細調(diào)查,制定安全措施。
2、認真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領導和監(jiān)督下進行。
3、施工前應將電線、煤氣管道、水管、供熱設備等干線、通過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改道。
4、工人從事拆除時,應站在腳手架和穩(wěn)定的結構部分上,自上而下進行。禁止多層同時拆除,支撐部分要后拆。一般不得采用推倒方法進行,必須采用推倒方法進行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1/3。墻的厚度小于兩磚半的時候,不準進行掏掘。掏掘時一定要有支撐。
(2)推倒時要發(fā)出信號,確認無危險時再推。
5、高處拆除時,要設置溜放槽,禁止隨拆隨扔,要順槽溜下。較大較重材料要用起吊設備,拆下材料要及時清理,分類堆放,無關人員禁止靠近工作場地。
6、拆除煤氣爐時應先切斷煤氣,經(jīng)測定爐內(nèi)確無煤氣時才能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