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灰漿攪拌機操作人員(司機)應遵守本規(guī)程21.2.1條規(guī)定執(zhí)行。
2 灰漿攪拌機的安裝應平穩(wěn)牢固,行走輪應架懸,機座應墊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裝應搭設防砸、防雨棚。
3 作業(yè)前檢查電氣設備、漏電保護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傳動部分、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確認無異常后方可試運轉。
4 操作時先起動,待運轉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進行攪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動。沙子應過篩,投料嚴禁超量。
5 加料時應將工具高于攪拌葉,嚴禁運轉中把工具伸進攪拌筒內扒料。
6 攪拌筒內落人大的雜物時,必須停機后再檢查;嚴禁運轉中伸手去撿撈。
7 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發(fā)現卡住或異常時,應停機拉閘斷電后再排除故障。
8 作業(yè)完畢,必須切斷電源,拔去電源插頭(銷),并用水將灰漿攪拌機內外清洗干凈(清洗時嚴禁電氣設備進水),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