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地機開始行駛時,應以低速檔行駛,并檢查腳制動器是否可靠。
2. 在低速行駛或改變行駛方向時,一般是停車換檔。在高速行駛時可不停車換檔。
3. 平地機在公路上行駛時應提升刀片和松土齒,并遵守交通規(guī)則,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下坡禁止空檔溜放,并嚴禁前后輪同時轉向。
4. 平地機在作業(yè)前必須用松土器清除土中樹根、石塊,硬土先要疏松,地面不平必須先用推土機整平。
5. 平地機用松土齒工作時,必須先將齒架放下,使齒尖入土后方可行駛工作。不準在行進中放下松土齒,以防齒尖突然受力斷裂。不準用松土齒翻松石渣路和高級路面。遇到堅硬土質,需用齒耙翻松時,應緩慢下齒。
6. 平地機清除積雪時,必須在輪胎上安裝防滑鏈,并逐段探明路面深坑溝槽情況。
7. 平地機不宜夜間工作。
8. 刮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在停機時進行,但刮刀左右端的升降動作,可在機械行駛中隨時調整。
9. 作業(yè)中,根據(jù)鏟土阻力大小,隨時少量調整刮刀切土深度,但刮刀升降量差,不得過大。
10. 各類鏟刮作業(yè)都應低速行駛,角鏟土和使用齒耙時必須用一檔;刮土和平整作業(yè)可用二、三檔;換檔應在停機時進行。
11. 平地機應停放在安全平坦的地面上,將刀片放在地上,所有操作桿置于中位,并制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