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在建筑工程施工高處作業(yè)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jù)《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的要求,結合**住宅小區(qū)A區(qū)工程結構的具體情況,編制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措施。
一、 建立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
1、 項目經(jīng)理對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總負責,并負責防護措施的具體實施。
2、 開工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用具和各種設備,須認真檢查,并確認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3、 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知識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 雨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應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5、 遇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暴風雨后,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xiàn)松動、變形、脫落等問題,立即修理完善。
6、 因作業(yè)需要,臨邊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須經(jīng)過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加以恢復。
7、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設警戒區(qū),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二、 臨邊作業(yè)防護措施:
(一)、臨邊高處作業(yè)防護設置位置:
1、 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攔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沒砌圍護墻的樓層周邊與屋面邊緣以及屋面飾物等處,均應設置防護欄桿。
2、 無外腳手架的高度超過2.0m的周邊,均在框架周邊搭設高度為1.2m的防護欄桿一道。
3、 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樓段邊,須安裝臨時護欄。
4、 施工電梯、井架物料提升機和腳手架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
5、 垂直運輸?shù)慕恿掀脚_,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須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二)、臨邊防護欄桿桿件的規(guī)格及連接要求:
1、 防護欄桿的鋼管橫桿及欄桿柱均采用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2、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6mm。橫桿長度大于2m時,應加設欄桿柱。
3、 沿地面設防護欄桿時,立桿應埋入土中50-70cm,立桿距坑槽邊的距離應不小于50cm。在磚結構和砼樓面上固定時,可采用預埋鐵件或預埋地腳螺栓的方法,進行焊接或用螺栓固定。
(三)、欄桿柱的固定要求;
1、 在砼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
2、 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jīng)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四)、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wǎng)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為18cm的擋腳板。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自上而下木板或竹笆封閉。
三、 洞口作業(yè)防護措施:
(一)、洞口作業(yè)防護設施設置部位:
1、 板與墻的洞口,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wǎng)或其它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2、 人孔、管道井口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并加以固定,防止移動或移位。
3、 施工現(xiàn)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4、 電梯井口應用固定的鋼制防護門或防護欄桿、固定柵門。
(二)、洞口設置防護欄桿、加蓋板、張掛安全網(wǎng)的技術要求:
1、 樓面、屋面、平臺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覆蓋,蓋板能防止挪動移位。
2、 樓面邊長在25-50cm的洞口,用木蓋板蓋住洞口,蓋板四周擱置均勻,并加以固定。
3、 樓面邊長在50-150cm的洞口,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網(wǎng)格,并在其上部滿鋪腳手板。
4、 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
5、 墻面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下邊沿至樓面或底面底于80cm的窗臺加設1.2m高臨時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
6、 對鄰近的人與物由墜落危險的其它豎向的孔、洞口,均予以蓋沒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位置的措施。
7、 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wǎng)或用竹笆滿鋪封閉。
四、 防護棚搭設措施
在砂漿機、攪拌機、電梯人行道等上方須搭設防護棚。防護棚立桿間距1.8m,頂部采用雙層棚架,雙層棚架間距0.6m,均滿鋪竹笆,竹笆下面縱向水平桿間距均為0.3m。
五、 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1、 建筑施工進行高處作業(yè)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與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yè),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2、 安全防護設施,由工程負責人驗收,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并記好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