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一)、施工現(xiàn)場用電管理安全技術交底(工班長):
1、供用電設施投入運行前,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用電管理機構,組織好運行、維護專業(yè)班組,明確管理機構與專業(yè)班組的職責。
2、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操作規(guī)定: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學習這些操作規(guī)定,熟悉本單位的供用電系統(tǒng)。
3、用電單位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級用電安全負責人。
4、用電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用電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現(xiàn)場需要用電時,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用電管理部門批準,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接引;
(2)、接引電源工作,必須由電工進行,并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
(3)、施工用電用畢后,應由施工現(xiàn)場用電負責人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拆除;
(4)、嚴禁非電工拆裝電氣設備,嚴禁亂拉亂接電源;
(5)、配電室和現(xiàn)場的開關箱、開關柜應加鎖;
(6)、電氣設備明顯部位應設“嚴禁靠近、以防觸電”的標志;
(7)、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查;
(8)、施工現(xiàn)場大型用電設備、大型機具等,應有專人進行維護和管理。
6、補充內容:
(1)、電工作業(yè)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yè)。
(2)、電工作業(yè)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后不準操作。
(3)、所有絕緣、檢測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定期檢查、效驗。
(4)、電氣設備的裝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的規(guī)范要求。
(5)、在施工現(xiàn)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tǒng)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
(6)、施工現(xiàn)場的供電系統(tǒng)必須實施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7)、定期和不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檢測、維修、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消除,并建立檢測維修記錄。
(二)、專業(yè)人員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班組成員):
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托善處理后進行。
(三)、配電箱、開關箱使用與維護安全技術交底(班組成員):
1、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
2、所有陪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
3、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4、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5、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下述操作順序:
(1)、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2)、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6、施工現(xiàn)場停止作業(yè)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7、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符合專業(yè)用電人員“五做到”要求,并熟悉開關電器的正確操作方法。
8、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經常保持整潔。
9、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他臨時用電設備。
10、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的熔體代替。
11、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嚴禁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12、補充內容:
(1)、具有2個回路以上的配電箱應設總刀閘及分刀閘。每一分路刀閘不應接兩臺或兩臺以上電氣設備,不應供兩個或兩個以上作業(yè)組使用。
(2)、配電箱、開關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開關等電氣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燒蝕現(xiàn)象。
(四)、熔斷器和插座使用安全技術交底(班組成員):
1、熔斷器的規(guī)格應滿足被保護線路和設備的要求;熔體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嚴禁用金屬線代替熔絲。
2、熔體應有保護罩。管型熔斷器不得無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斷器不得改裝使用。
3、熔體熔斷后,必須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換;裝好保護罩后方可送電。
4、更換熔體時嚴禁采用不合規(guī)格的熔體代替。
5、插銷和插座必須配套使用。Ⅰ類電氣設備應選用可接保護線的三孔插座,其保護端子應與保護地線或保護零線或保護零線連接。
(五)、施工現(xiàn)場照明安全技術交底(班組成員):
1、用電單位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級用電安全負責人。
2、用電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4、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式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4m,室外安裝的照明燈具不得低于3m。安裝在露天工作場所的照明燈具應選用防水型燈頭。
5、現(xiàn)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線,除橡套軟電纜和塑料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并應分開敷設;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管。
6、照明電源線路不得接觸潮濕地面,并不得接近熱源和直接綁掛在金屬構架上。在腳手架上安裝臨時照明時,在竹木腳手架應加絕緣子,在金屬腳手架上應設木橫擔和絕緣子。
7、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8、變電所及配電所內的配電盤、配電柜及母線的正上方,不得安裝燈具(封閉母線及封閉式配電盤、配電柜除外)。
9、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10、在坑洞內作業(yè)、夜間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場所,作業(yè)廠房、料具堆放場、道路、倉庫、辦公室、食堂、宿舍等,應設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
停電后,操作人員需要及時撤離現(xiàn)場的特殊工程,必須裝設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