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禁止用卷尺測量。
15.暫時停用的線路應立即切斷電源,臨時線路應隨即拆除。
16.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照明燈具對地面的垂直距離不應低于2.5米,燈頭與易燃物的凈距離一般不小于300毫米,對于流動性碘鎢燈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wěn)固,并應采取接地或者接零保護,碘鎢燈需帶防護罩。
17.固定臨電配電箱至流動閘箱的距離最大不要超過30米,配電箱采用“一機一閘,”“一漏一保”。
所有電動機具及照明燈具與配電箱(盤)連接時,需采用配套的電源插頭,禁止將導線不經(jīng)插頭直接插入電源插座。
18.所有電動機具及照明燈具與配電箱(盤)連接時,需采用配套的電源插頭,禁止將導線不經(jīng)插頭直接插入電源插座。
19專業(yè)電工有權制止一切危險操作及違章用電行為,必要時可向有關部門報告。
20.如不慎發(fā)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并采用相應的搶救措施,使事故減輕到最低程度。
21.合理布置光源,避免光污染;
22.施工現(xiàn)場所有電纜必須架空,禁止用腳手架做固定點,固定點與電纜應有絕緣保護。
23.施工現(xiàn)場禁止用拖線板、線軸。
24.作好文明施工工作,作到工完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