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nèi)容:
1.施工前,應邀請道路施工占地范圍內(nèi)有關現(xiàn)況管線等地下設施的管理單位召開施工配合會,了解各種設施的狀況,核實位置,必要時應采取詳探措施,并研究、確認加固或遷移方案;詳探作業(yè)中,應采取措施使被探地下管線保持安全的狀態(tài)。
2.清表施工現(xiàn)場,主要是清除各種障礙物,平整地面,滿足路基施工需要;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機具設備,使用前應檢查、試運轉,確認合格;施工中應定期檢查,保持正常。
3.對于路基下的墳坑和廢棄的水井、人防設施、地下管道等應在路基外封堵,并按技術規(guī)定及時處理,確認合格。
4.使用裝載車、機動翻斗車運輸工具、材料時,應嚴格按照運輸車輛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操作。
5.地層中有水時,應將水排除疏干后,方可施工;道路擴建中,挖掘現(xiàn)況道路邊緣進行接茬處理時,不得影響現(xiàn)況道路的穩(wěn)定。
6.清表施工中,在場地狹小、機械和車輛作業(yè)繁忙的地段應設專人指揮交通,保持人員、機械、車輛安全作業(yè)。
7.修建的施工便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坡道兩側邊坡必須穩(wěn)定。
(2)坡道應順直,不宜設彎道。
(3)土體應穩(wěn)定、堅實,表層宜硬化。
(4)作業(yè)中應對坡道采取防揚塵措施并維護、保持完好。
(5)坡道寬度應較運輸車輛寬lm以上,縱坡不宜陡于1:6。
8.嚴禁機械在架空線路下方作業(yè)。在電力架空線路一側作業(yè)時,必須符合下表的具體要求:施工現(xiàn)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的最小垂直距離,并在管線外設限高標志。
外電架空線路電壓(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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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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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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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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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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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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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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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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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現(xiàn)場應盡量利用現(xiàn)況道路運輸。道路沿線的橋涵、便橋、地下管線和構筑物應有足夠的承載力,能滿足運輸要求;運輸前應調(diào)查,必要時進行受力驗算,確認安全;穿越橋涵和架空線路的凈空應滿足運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