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
1、明挖基礎,開挖前必須調查確認地下管線情況,如不祥時必須挖探溝確認后方可施工,確保地下管線安全,對鄰近建(構)筑物或臨時設施有影響時(特別注意電線),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2、挖基工程所設置的基坑支撐其結構必須堅固牢靠滿足工程需求;
3、所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證書(資格證書)上崗;
4、現場材料堆放整齊合理;
5、工人進入施工場地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6、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合格安全帽、安全帶,系好下顎帶,鎖好帶扣;
7、開挖深度超過1.5m,應設人員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發(fā)生墜落,設反光警示牌;
8、任何人嚴禁在坑底休息;
9、基坑上口周邊需做擋水臺和排水溝,確保排水暢通,保證邊坡的穩(wěn)定;
10、夜間挖土時,施工場地應有足夠的照明;
11、開挖土方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機械傷人,挖土機的工作半徑內,不準進行其它工作;
12、基坑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土高度應小于1.5m,機械設備及重物距基坑邊緣要有一定安全距離;
13、基坑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大于2.5m。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于兩臺挖土機的作業(yè)半徑;
14、挖土應自上而下,逐層進行;
15、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土壁的變動情況,如發(fā)現有裂紋或部分坍塌現象,應及時放坡或支撐處理,并注意支撐、防護的穩(wěn)固和土壁的變化,確定安全后,方可進行下道工作;
16、基坑四周用鋼管和完全網圍擋,高度不小于1m,埋入地下不小于0.5m,并用砼澆筑基腳,保證安全設施的牢固性;
17、基坑上下應先挖好階梯或開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邊坡上下;
18、坑上人員不得向坑內扔拋物品,避免物體打擊事故;
19、土方開挖時,禁止酒后作業(yè),嚴禁嬉戲打鬧,禁止操作與自己無關的機械設備。
挖機:
1、挖掘機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2、不得穿拖鞋打赤膊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不得帶病作業(yè),超負荷作業(yè);
3、行走時,主動輪應在后面,臂桿與履帶平行,制動住回轉機構,鏟斗離地面1m左右。上下坡道不得超過本機允許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駛,嚴禁在坡道上變速和空檔滑行;
4、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一切齊全完好,大臂和鏟斗運動范圍內無障礙物和其他人員,鳴笛示警后方可作業(yè);
5、工作中,禁止突然換向行駛、突然改變回轉方向、突然制動、突然轉彎;
6、駕駛司機離開操作位置,不論時間長短,必須將鏟斗落地并關閉發(fā)動機;
7、在斜坡上操作時,如發(fā)動機熄火,應立即制動機器,把鏟斗放在地上,然后再起動發(fā)動機;
8、挖掘時,機器應停放平穩(wěn)并將履帶制動;深挖時,嚴禁從機器下部挖,并應與溝槽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防止機器滑入溝槽;
9、在基坑邊進行挖掘作業(yè)時,作業(yè)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泥土,發(fā)現有坍塌危險時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離至安全地帶;
10、在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宜過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米;
11、回轉時,注意臂桿高度及回轉半徑,不要碰到電桿、電線或是其它物體,注意過往人員;
12、在向運土車輛裝載時,禁止挖土斗在運土車輛駕駛室上空越過。如汽車駕駛室頂無防護板,挖掘機卸土時汽車駕駛室內不準有人;
13、向運土車輛裝載時,應盡量降低挖土斗、減少卸落高度,防止偏載、超載和砸壞車廂;
14、挖土與回轉操作過程應正確分開,在回轉未終止時,不得落斗鏟土,向挖土面回轉時應防止挖土斗碰撞挖土面;
15、挖土斗鏟滿后,在斗柄未收回,斗齒未離開挖土面時不得開始回轉;
16、不得用鏟斗吊運物料;
17、液壓挖掘機運轉時,不要接近高壓油管,以免高壓油射出傷人;
18、履帶式挖掘機轉移工地,應用平板拖車運送,最好用一個專用平臺裝卸履帶式挖掘機。特殊情況需要自行轉移時,主動輪應在后面,臂干、鏟斗、回轉機構應處于制動位置并加保險固定。每行走500-1000m對行走機構進行檢查和潤滑;
19、停放機器時,應選擇安全場地停放,將鏟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作桿置于中位。若不得不在斜坡上停放時,應面向或背向斜坡,并在履帶或輪胎下放置三角墊塊。面向下坡停放時,應將鏟斗刀片輕切土里。
混凝土:
1、進人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
2、串搭車道板時,兩頭需擱置平穩(wěn),并用釘子固定,在車道板下面每隔1. 5m需加橫楞、頂撐,2m以上高空串跳,必須裝有防護欄桿,車道上應經常清掃垃圾、石子等以防車跳滑跌;
3、采用現場攪拌混凝土或采用人工運料時,車道板單車行走不小于1.4m寬,雙車來回不小于2. 8m寬,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撤把,腳不得踏在料斗上,料升起時斗的下方不得站人。在運料時,前后應保持一定車距,不準奔走、搶道或超車,清理料斗下砂石時,必須將兩條斗鏈扣牢。在攪拌機運轉過程中,不得將工具深入滾筒內;
4、用塔吊、料斗澆搗混凝土時,指揮扶斗人員與塔吊駕駛員應密切配合,當塔吊放下料斗時,操作人員應主動避讓,應隨時注意料斗碰頭,并應站立穩(wěn)當,防止料斗碰人墜落;
5、離地面2m以上澆搗過梁、雨篷、小平臺等,不準站在搭頭上操作,如無可靠的安全設備時,必須戴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
6、使用振動機前應檢查電源電壓,輸電必須安裝漏電開關,保護電源線路是否良好,電源線不得有接頭,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振動機移動時,不能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他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7、用井架運輸時,井架吊籃起吊或放下時,必須關好并架安全門,頭、手不準伸人井架內,小車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后要楔牢,待吊籃停穩(wěn),方能進人吊籃內工作。
吊車:
1、吊索具及鋼絲繩安全要求
(1)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 (2)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 (3)作業(yè)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 (4)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 (5)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 (6)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 (7)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 1)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 2)在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 3)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 4)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 (8)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