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井字架、門式架(以下簡稱井、門式架)的材質、搭設高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經(jīng)設計計算,明確規(guī)定起重量,須保證足夠的機械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
2. 托盤出、入口必須設有安全門,高度不得低于80cm,兩側要有護身欄桿。并須設有安全插銷(安全卡)和過卷揚限位器、音響裝置等,要保持靈敏有效,如有損壞或失靈,必須及時更換或維修。
3. 井、門式架上頂,必須設固定式滑輪,不準用活動滑輪代替。
4. 井、門式架啟用前,或停用三個月以上者,應經(jīng)有關人員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5. 井、門式架上料口,必須根據(jù)架高、掉物拋物距離,搭設防護棚,并在棚上1m高處設安全網(wǎng);或在井、門架的三側用小眼網(wǎng)封閉,網(wǎng)高度超過卸料口1m以上。
6. 每層卸料口的橫桿,必須挑選體質桿,橫桿下方均應綁設八字支撐,平臺跳板要鋪平、封死(鎖好),通道兩側須設防護欄桿和圍網(wǎng),嚴密封閉。
7. 用推車往托盤上送或卸料時,必須穩(wěn)推,放置牢固,不準猛推或撒把。
8. 托盤上料不準超載或超長,上散料時,必須封好綁牢;托盤上方應設定型活動式防護棚。
9. 建筑物每層進料口,均應設有定型安全門。暫時不用的進料口,要臨時封閉。
10. 在高處往托盤上推空車時,如果托盤未停在該卸料口處,應將空車放在離卸料口1-5m以外等候,不準放在卸料口邊緣,以防推車滑動墮落。
11. 卷揚機的安裝位置,必須與井、門式架垂直,保證和操縱人員的目暸望視線良好,并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其最小距離不得小于井、門式架的高度。如達不到良好視線的要求時,要設專人指揮聯(lián)系。井、門式架與通道和建筑物也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12. 卷揚機的地錨,應經(jīng)過計算,保證能承受提升工作時傳來的最大負荷。操縱人員應有操縱室,操縱室的頂棚必須能防曬、防雨、防砸。
13. 卷揚機滾筒底皮應與起重跑繩成水平,并與滾筒中心垂直,距迎頭滑輪不得小于滾筒長度的15倍;迎頭滑輪與滾筒中心線的夾角不大于2度。
14. 用托盤起、降重物,如需在各樓層停留時,卷揚機除使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
15. 井、門式架的地基,必須平整、夯實,應低于地面25-30cm,必須能承受井、門式架與額定載荷的重量,以保證架子的穩(wěn)定性。
16. 井、門式架安裝前,應對結構、部件進行檢查,如有開焊或嚴重變形不得使用。安裝用的連接件必須彩標準件;搭設要保持垂直:木質架的托盤軌道,垂直允許偏差10mm;鋼質架的垂直允許偏差2.5‰;鋼質架的托盤軌道垂直允許偏差10 mm。
17. 纜風繩必須使用鋼絲繩,不得使用鋼筋;纜風繩應保證能承受風載、動載和架身傾斜的最大拉力,繩的終端必須用和鋼絲繩相適應的2-3個卡扣卡結,卡扣間距不得大于30cm。
18. 纜風繩使用的地錨應能承受各自的最大負荷,不禁拴在樹、電線桿上或不可靠的物體上。
19. 井、門式架要設4-6根纜風繩、纜風繩與地面水平夾角最大不得大于45度,要單獨牢固地拴在地錨上,用花籃螺絲調節(jié)松緊,調節(jié)時必須對角進行,緊固要均衡;井、門式架高度10-15m要設一組纜風繩,以后每增高10m加設一組。搭設時,應先設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繩設置穩(wěn)妥后,方準拆臨時纜負繩。如因某種原因要挪移纜風繩位時,事先必須加臨時纜風繩,以防意外事故。
20. 井、門式架高度超過周圍建筑物,應設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 歐姆。
21. 遇六級以上強風、雷雨天,不得進行井、門式架安裝或拆除作業(yè)。
22. 井、門式架整體或分節(jié)安裝與拆除,必須事先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jīng)交底后,方準進行。
23. 井、門式架,必須與架空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其各部位與輸電線路的距離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輸電線路電壓 1千伏 以下 1-20 千 伏 35-110 千 伏 154 千 伏 220 千 伏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24. 井、門式架天梁鋼絲繩,不準直接卡在天梁的棱角上。
25. 井、門式架嚴禁超負荷。不得吊運探出托盤外的重物、較長的鋼筋或不易堆放規(guī)整的物件。
26. 托盤升降嚴禁載人,不準攀登架體;提升后,不準任何人進入托盤下方清理或停留。作業(yè)間歇或結束時,必須將托盤落地,方準離開。
27. 托盤提升最叁高度與井、門式架頂端橫梁距離不得小于1.5m,如鋼絲繩拴在井、門式架上頂?shù)膬山?,其距離還要加大。
28. 鋼絲繩的接頭不得通過卷揚機的滑輪,如鋼絲繩磨損達到報廢標準,應立即更換。
29. 在井、門式架上附設吊臂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預先已經(jīng)作了設計計算的按原設計要求設吊臂;
(2)未預先設計,想利用井、門式架附設吊臂時,應對原架體的強度和剛度進行驗算,經(jīng)驗算后,加設相應的吊臂。如驗算不夠,不允許附加臂桿。
30. 作為事如遇停電,應切斷電源,將托盤放落地面,鎖好電門箱。
31. 起落托盤要明確指揮人員,司機和指揮人員要密切配合;司機有權拒絕非指揮人員的指揮。
32. 垂直多層運輸(三層以上)或多工種(三個工種以上)同時使用托盤時,必須設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指揮人員要佩帶指揮標志,統(tǒng)一信號,并有權制止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